发布时间:2020-09-23 13:46:35 文章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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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您好,公司不开解除劳动合同关系也不给补偿,该怎么办?遇到这样的问题确实是比较麻烦的,可以说公司就拿捏准了,员工的个人心理,逼迫员工自己主动提出离职,那么这样一来的话,企业方面是无需承担任何的经济补偿,同时作为员工来讲,那么他将会没有任何的补偿待遇和失业金的领取,所以说这是一种企业单位心理战的做法。

  我认为企业单位这样做是合情合理范围之内的,因为他如果说在没有开出来下,他应该依法要给员工承担相应的社保,并且发放相应生活费的待遇,这个生活费待遇的标准,是不能够低于你所在地区最低工资指导线的标准,这样的话那么就可以了,当然有的公司他的做法更奇葩,就是说你虽然是没有解除劳动合同,但是我给你发放生活费,你就有义务每天到公司来进行培训,这样的话仅仅拴公司和员工之间的联系,不让员工去找新的单位。

  所以对于我们而言。那么确实,这就等同于是强行逼迫你主动离职,因为我们想想看最低工资标准是一个什么概念,是1000多块钱,甚至不到2000块钱,而且你自己所要承担扣除五险一金的费用,会从你的这个收入当中扣除。那么你每个月比如说要扣800块钱,你的这个最低工资标准只有1800块钱,那么再扣除800块钱五险一金待遇之后,你每个月就剩1000块钱,而你还要为了这1000块钱,每天都要去公司培训,名义上没有上班,但是你所付出的时间所付出的辛劳是可想而知的,所以说很多企业确实他这样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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