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0-07-22 13:38:26 文章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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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居住权把房产的占有、使用权与收益、处置权分离,从房产流通的角度来讲,有居住权的房产在居住权期限内商品属性会被降低,流通会受到一定的影响,但现在说居住权给楼市带来变革还为时尚早;从价值的角度来看,这项物权保障了持权人合法占有和使用房产的权益,一方面可以使房产的使用和安排更多样化,另一方面可能会引发新兴产业的出现,推动养老事业的向前发展。

  从房产流通的角度来讲,居住权会暂时降低所在房产的商品属性,但对整体楼市的影响需要看带有居住权房源规模的大小。

  ▲居住权可以锁定房屋的占有和使用权,从而对流通形成一定的影响。

  民法典中关于居住权的描述,规定持有居住权的人在约定期限内可以依法享有占有、使用他人房子的用益物权,保障本人稳定居住生活的需要。设立了居住权的房屋除非另有约定,否则不能再用于出租。

  简单地理解,如果居住权一旦登记确立,将会受到法律保护,在居住权到期之前,无论是原业主或者房产转售后的新业主,都需要尊重拥有居住权的人对房产享有的占有和使用的权利,不能提前收回房屋。

  而居住权是可以无偿确立的,不一定需要付费用,一切要看居住权订立时的约定,居住权的期限也要看约定的时间,时长可以定得很长。

  所以被确立了居住权的房子与没有确立居住权的房子相比,买家多数更愿意为没有居住权的房子买单,因为有居住权的房产要等居住权到期后才能收回来自己使用,而没有被确立居住权的房子就少了这方面的烦恼。

  所以从流通的角度来讲,有了居住权的房产,其商品流通属性会被暂时削弱,除非现有的居住权不长,或者愿意以有吸引力的折扣价格出售。否则对比之下,新房及没有居住权的二手房会更受买家青睐。

  ▲整体楼市中居住权使用规模的大小是对楼市影响程度的重要判断条件。

  房产的居住权属于物权的范畴,并不是从租赁关系中产生,居住权需要单独确立并登记,有居住权的人拥有房产的占有和使用权,且受法律保护,业主在居住权期间也只能按约定办事,不能提前收回占有和使用权。

  所以这项权益事关重大,这也决定了一般情况下外人是很难从业主那里拿到房产的居住权。这种带有保护持权人和出让性质的权益,多数只会存在于亲密关系或者特殊的利益关系的人之间,或者在抱有特殊安排目的的背景下出现,是否能成为普遍现象还要看这项新鲜事物在以后的发展情况。

  如果居住权所具有的价值被广泛接受和推广,甚至因此而出现新的产业模式来推动居住权的落实,使居住权的在楼市中的扩散规模越来越大,那么就完全有可能颠覆目前这种二手房交易的观念,甚至改变传统房屋买卖的观念。

  而如果居住权一直只在亲密关系间小范围地出现,无法形成足够的规模对市场形成影响,那么只会降低这部分房产的商品流通属性,并不会对整体市场造成大的影响。

  从价值的角度来讲,居住权的出现让人们对房产的利用和安排有了更多的选择,甚至有可能推动新兴的服务产业出现。

  ▲居住权的出现让房产的使用和安排方式更加丰富。

  相对于以往自己居住、赠与、出售变现或出租这些处置或使用形式,居住权的出现使人们对房产的利用和安排的方式更加丰富,可以通过居住权的确立而把房产的占有和使用权限锁定在某一个人的身上,但同时又实现其他一些想实现的处置方式。

  比如以往房屋赠与给他人以后,随着产权的变更所有的东西都变得与自己无关,但现在有了居住权,可以提前把居住权锁定,使居住权依然掌控在自己的手里,受赠与的人在居住权未结束之前不可以侵犯自己的居住权,这尤其可以保障老年人在晚年的居住权益。

  又比如婚前单方买房但婚后共同还贷的房子,另一方如果对此事有后顾之忧,也可以商议锁定房产的居住权。甚至如果房主想特别照顾某一个人,也可以把居住权锁定在他的身上,不管最后房屋的所有权落在谁的身上,都可以保证这个人的对房产的占有和使用的权利,在期限未到期这前别人无法干预。

  这些做法在居住权出现之前,是无法灵活地实现的,房屋所有权人拥有绝对的权利,但在居住权出现之后,其中的占有和使用的权益就可以通过确立居住权来分离出来,保障持权人的居住权益,房产的处置方式也就更加丰富。

  ▲居住权的出现有可能为新兴产业的出现建立基础。

  从统计部门的数据来看,我国的老年人口呈现越来越多的趋势,随着老龄化的加速,养老问题也将会是未来较为突出的问题,同时独生子女的增多也让子女养老的压力不少,如果晚年经济比较紧张,同时名下又有房,就有机会借助居住权来实现以房养老的目的。

  以房养老,需要在锁定居住权的同时,利用房屋用变现一定比例的房产价值,以此来改善晚年的生活,当然,这种做法由于被锁定了居住权,所以比较难在个体之间推行,但很可能会出现相应的专门规模化地从事这个业务的机构,并发展成为一项重要的产业。

  虽然房产被锁定了居住权,但只要房产受让的金额能让这些规模化经营的机构有利可图,那实现的可能就会比较强了。这样对于老年人来说就多了一个可行的选择,既可以实现还在自己熟悉的房产内继续居住的需求,又可以变现出大部分钱用于生活所需。

  所以居住权的出现有可能为新兴养老产业的兴起打下基础,推动未来社会养老事业的多样化发展。

  综上内容,居住权的确立会降暂时降低所在房产的商品属性,对其流通造成一定的影响,但对整个楼市影响的大小还要看居住权扩散使用的规模,如果规模大,那么造成的影响也会很大,反之就会比较小,而从价值的角度来看,居住权让人们使用和安排房产的方式更加多样化,还有可能会引发新兴产业的出现,推动养老事业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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