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0-08-11 15:47:34 文章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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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冲动是魔鬼。亲吻老板娘的醉酒男被捅死和捅死醉酒男被判无期徒刑的老板都不值得同情;值得同情的,应该是老板娘。

    首先说,醉酒男为什么不值得同情。
 
    酗酒滋事,向来为人所不齿。酒壮色胆而色胆包天,在大庭广众之下,在超市里竟骚扰、亲吻老板娘,辱骂老板;这是酗酒滋事的违法、流氓行为,理由受到惩罚。
 
    人不作死,就不会死。醉酒耍流氓,法理不容,同样要负法律责任。尽管他罪不当死,但这是他作死的导火索,是案件的诱因,是咎由自取,不值得同情。就如同醉驾肇事一样,醉驾司机要负全部法律责任。
 
    其次说,老板为什么不值得同情。
 
    虽然,老板和老板娘都是被骚扰的一方,都是受害者,老板出面制止醉酒男的流氓行为是正当的、应该的。但凡是有血性的男人,都不会眼睁睁地看着自己的老婆被侮辱,自己被辱骂而无动于衷,当缩头乌龟的。
 
    可是,制止得要把握好尺度啊!象醉酒男这种酗酒滋事行为,性质并非很严重,连正当防卫都算不上。醉酒男有罪过,但罪不当死,也没构成必要的进行正当防卫的情境,哪能用刀子故意捅死他呢?
 
    作为老板,应该具有这基本的法律常识,不应该感情用事。咋那么冲动、不理智呢?先把他制服,及时报警让警方依法处理不就完事了?哪还有这种悲剧发生?老板被判无期徒刑,也算是罪有应得,是他自己太鲁莽冲动所付出的代价,不值得同情。
 
    最后说,老板娘为什么值得同情。
 
    老板娘是地地道道的受害者。自己无端地受到醉酒男的骚扰、亲吻,身心受到了严重伤害;而且,自己的男人又被判了无期徒刑。如果她的男人不被减刑、她自己也不离婚的话;那么,她的下半辈子就是“活守寡”了,寂寞、痛苦将伴随她度过余生。你说,她值得同情吗?
 
    写在后面的话:冲动是魔鬼,酗酒是帮凶。就本问题而言,两个男人一死一无期徒刑,代价是巨大的,两个男人都不值得同情;唯一能值得同情的,也就是老板娘这个可怜的女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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