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0-08-21 16:50:23 文章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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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总有这样一些人,他们认为只要是自己配偶的财产就应该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了有自己一半。实际上结婚并不会改变原有财产的归属,夫妻之间也并不是所有财产都属于共同财产,就像这套房子。
 
    【房产归属】
 
    由于该处房产属于婚前女方父母出首付购买,登记在自己女儿名下,所以首付部分的房产应属于女方的婚前个人财产。
 
    可能会产生争议的是婚后还贷部分的归属问题,毕竟这时候男女双方已经是夫妻关系,然而由于婚后仍是父母进行还贷,根据我国《婚姻法司法解释(三)》当中的规定,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所以这套房产应属于女方个人财产,剩余贷款应属于女方的个人债务。
 
    【注意事项】
 
    1.婚后女方父母还贷资金
 
    如果婚后女方父母还贷资金来源于女方婚后收入,那么由于女方婚后收入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所以虽然是由女方父母还贷,但是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还贷,还贷部分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2.女方父母婚后还贷部分的出资可能被认定对夫妻双方的赠与
 
    对于女方父母婚后还贷部分的出资还是有一定几率可能被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所以女方父母可以在还贷时,给女儿写一份赠与合同写明还贷部分资金之赠与女儿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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