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02-28 16:00:02 文章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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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房产证加女方名字,意味着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双方自行协商如何分割。如果协商不成,法院会判决如何分割。产权证上的名字是一方给另一方的赠与,就有的产权女方份额但是有名字分割的时候,不一定是一半。关于分割,有约定就按约定,没有约定,需要会综合考虑各方对房产的贡献等因素。 夫妻一方的财产不会因为婚姻关系而转为夫妻共同财产。婚前财产在婚后的形态转化不影响财产的性质。夫妻一方婚后以个人财产购买的房屋,只是夫妻一方婚前以个人财产从货币形式转换的房屋。因此,夫妻一方婚后用婚前存款购买的房屋,仍属于购房人的婚前财产。如果另一方配偶不出资,他就不能要求得到房子的份额。 第二种情况,财产属于夫妻双方共同财产。因为不动产权利归属的基本原则是公示公信原则,即不动产的权利以登记为准。上述房屋产权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下的,根据登记该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1.夫妻共同财产的主体是已婚夫妇。未婚同居、婚外同居等未形成婚姻关系的男女,以及婚姻无效或被撤销的男女,不能成为夫妻共同财产的主体。

2.夫妻共同财产是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婚前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婚姻期限从合法结婚之日开始,到配偶一方死亡或离婚生效之日结束。

3.夫妻共同财产的来源是夫妻双方或一方取得的财产,既包括夫妻通过劳动取得的财产,也包括其他非通过劳动取得的合法财产,当然,法律教直接规定为个人财产和夫妻双方约定为个人财产的财产除外。 103010第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1)一方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而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属于夫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所有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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