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0-09-03 17:17:54 文章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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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房贷未偿清之前,增加名字不是不可以,但是非常困难。
 
    夫妻之间的房产加减名,操作很简单,带好“三证”(房产证、身份证、结婚证),直接去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手续即可,而且基本没什么费用(主要就是工本费)。但是:
 
    如果房产处于贷款期间,能否加名,就不是房主说了算的事儿,还涉及到一个非常重要的、有决定权的角色:银行,即抵押权人。
 
    题主在办理贷款的时候应该知道,要提交很多资料,例如工作证明、收入证明、身份证明等,目的是为了证明两点:
 
    题主具有偿债能力。
 
    题主信用良好,不存在不良征信记录。
 
    房产证上增加一个人的名字,就意味着房产多了一个产权人(夫妻房产加名,视同一方将房产的部分份额赠与给了对方,对方属于共同产权人)。那么,作为债权人,从银行的角度,在追讨贷款的时候,就要向房产的产权人来收取。
 
    随之而来的问题就是:
 
    如果配偶(与题主有同等的偿债责任)个人存在问题,例如偿债能力不足、个人征信有问题等,对于银行来讲就会面临回收贷款困难的风险。
 
    所以,从保护自身利益角度,银行一般不愿意接受这种事情。银行不同意,贷款房就无法增加配偶的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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