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0-09-03 18:28:15 文章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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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果已经买完房、而且当初父母给的首付又没有什么书面说法的话,要想保证父母首付这个钱,恐怕就只能靠协商、人品人性了。
 
    既然题主提到的是“首付”,我们仅就这部分钱做一个说明,不谈婚后夫妻共同还贷的问题。
 
    父母出资给子女买房,登记情况决定房产归属
 
    题主提到的这种情况,视作是题主父母对题主夫妻二人的赠与。
 
    一方父母出资、登记为夫妻双方的名字,视作是对夫妻双方赠与,房产属于夫妻二人。
 
    除非有书面的证据:
 
    当初书面说明是“借”给题主夫妻购房——要有书面的借条。
 
    当初书面说明是“赠”给题主夫妻购房——要有书面的赠与声明。
 
    有借条的,说明首付部分属于夫妻二人对外的欠款,是债务,要共同承担。
 
    有赠与声明的,说明首付部分属于对夫妻二人的赠与,而且要求赠与声明中有条件,例如“如果因为女方出轨导致婚姻破裂,收回赠与”之类的意思表达(这种意思,并不违背公序良俗)。
 
    有些人提到了:后续再补一个纸面的,例如借条行不行?
 
    这种做法是否可行,没法回答——只能说,“作假”有风险。
 
    所以,在没有上述原始证据的情况下,要真面临离婚分割的时候,就只能看双方协商、认不认这个事情了,事在人为。
 
    另外的提醒
 
    以上都是从购房登记已成事实的前提下做出的说明。
 
    如果题主提到的购房只是假设,还没有完成购房登记的动作,这时候,上面提到的两类证据(推荐“借条”)就比较重要的。这不是为了防谁,而是为了保护好父母的财产——父母的财产,本就没有义务白白给到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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