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0-10-10 08:11:21 文章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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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老赖老赖,一个赖字,包含了多少债权人的辛酸!

  现今社会,“欠钱的是老大,借钱的是孙子”、“欠钱的人生活过得比借钱的还好”这种奇特的现象,引起了很多人的热议。

  目前我国存在不少的老赖,他们不是没钱还债,而是有能力还钱却不愿意履行还钱的法定义务。很多老赖即便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限制高消费后,还是不愿意还钱,他们通过种种方式规避法律的制裁后,生活依然过得有滋有味。

  因此,最高人民法院出台了《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的若干规定》,并于2015年7月22日起施行。

  其中主要是针对被执行人在出行、住宿、购物等方面的限制,关于“父母失信,子女受限”的唯一一项内容就是“被执行人为自然人的,被采取限制消费措施后,不得有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

  而这点不管是从法律还是从道德上看,完全都是没有任何问题的。

  我国的学校分为公立学校和私立学校,其中公立学校针对的是所有公民,主要目的是为了普及教育、提高群众的知识水平,因此收费金额低。而私立学校虽然也承担了一定的教育职能,但是更多的是以盈利为目的,所以收费标准会更高,一年学费至少几万,甚至还有不少十几万、几十万的私立学校。

  那么,一个没钱还债的老赖,子女却有钱就读于这样一个高收费的学校,这钱是哪里来的?

  所以国家通过立法,禁止老赖的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能够一定程度上惩戒直击失信被执行人的“痛点”,进而达到惩戒效果。

  不过,如果将这种“株连”肆意扩大范围,那么就不够合理了。

  比如2018年,浙江省温州市苍南的“老赖”饶先生,儿子发挥出色考上了北京某知名大学,却因为饶先生欠银行20万元贷款两年没还,学校致电表示会影响孩子的录取。饶先生一改之前长达一年的执行过程中怠于履行的态度,马上联系了银行还清20万元。

  这就事情的结果虽然让人满意,银行终于收到了欠款,饶先生的儿子也没有被影响入学。

  但是,如果饶先生是一个自私自利之极的人,完全不在意他儿子的入学问题,那么学校这么做只会毁了这个孩子的一辈子,而完全无法起到惩戒老赖的作用。

  所以,通过“株连”的方式惩戒老赖,一定要把握好度!一些地方因为父母失信而影响孩子的公务员录取的做法,在法律上并没有明确的支持文件,道义上也不够合理。

  目前我国老赖现象的发生,从根本上看是社会诚信价值观以及法治思维的缺失。

  要想解决“老赖”问题,重要的是提升社会公众整体的法律意识,以及加快构建社会诚信机制。

  对于老赖,要通过多部门协调执法,避免老赖通过转移或隐匿财产等方式来规避执行。并建立更加广泛、有效的失信联合惩戒方式,从工作、生活等各个方面遏制老赖的失信行为,让老赖“一处失信、处处受限”,才能真正让老赖害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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