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0-11-14 20:01:18 文章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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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直接领导非得让下属签字,而下属不想签字,这的确是个很棘手的问题,需要认真考虑。

    如果不按直接领导的要求签字的话,就会得罪直接领导,是没有“好果子”吃的;如果签字的话,就有可能会承担签字的法律后果。
 
    怎么办?
 
    我的建议是:签字可不是闹着玩的,是要承担签字责任,是有一定的法律风险的。签字要慎重,不能随便乱签字;要看签字的具体内容、性质来灵活掌握。
 
    如果涉及法律风险,平白无故地为直接领导来“背书”而承担法律责任,那是无论如何也不能签字的。可以明确回绝他,你承担不起这样的法律责任。直接领导也会掂量掂量他的要求是不是太过分。
 
    如果不涉及法律风险层面,不存在法律风险,签字只是为了走程序,能签字就签字吧,没必要过于谨小慎微而得罪自己的直接领导。
 
    在这方面,报销发票的例子居多。一般情况下,公司在发票报销方面都要求有三人签字,即经办人、证明人、审批人。只有满足这三人签字,发票才能符合财务报销规定。直接领导可能是经办人,让你签字就是起一个证明人的作用。比如,他因公招待,又没有其他同事陪同,开了招待费发票需要报销,让你签字就是证明发票的真实性,也符合公司财务规定,仅此而已。这种情况下,一般是没有法律风险的,还是积极配合直接领导工作签字为好。
 
    总之,能不签字最好是不签字,实在拒绝不了,也要看签字的内容、性质及有无法律风险来灵活掌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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