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1-01-24 22:55:56 文章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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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肯定不是,也不可能。
 
    我国土地所有权性质只有两种:国家所有、集体所有。对于老百姓个体而言,不存在“土地所有权”的概念。
 
    老百姓有的,针对城镇户口居民,主要是国有土地使用权(例如买下来的商品房);针对集体户口居民,主要是集体土地使用权(例如宅基地)、农林耕地承包权等。
 
    最直接的,通过“房产证”登记信息即可知。拿现行的《不动产权证书》举个例子:
 
    注意一下“权利类型”一栏——土地,叫做“使用权”;房屋,叫做“所有权”。
 
    一套商品房盖起来之前,开发商必须要通过招拍挂程序,先把土地“拍”下来。拍的是什么?不是土地所有权,而是一定期限内的土地使用权——这个价格,肯定全部都转嫁到买家身上。相应的,转嫁的“权利”,也只能是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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