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1-03-01 20:19:37 文章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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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儿子可以不经父亲允许,自行处置。
 
    题主提到的“父亲给予儿子的房产”,不管是赠与、还是买卖方式,都可以理解为最终结果是:房子已经登记为儿子名字,儿子是房子产权人。
 
    房产处置的主体是房产产权人,因此,儿子可以自行处理,不需要经过父亲允许。
 
    稍微延伸一下:
 
    父亲把房子赠与给儿子,同时约定儿子不得出售房产,这种方式能起到作用么?
 
    即便做了如上类似的约定,也起不到作用——因为:
 
    儿子如果真把房子卖了,从交易过程上,完全可以背着父亲去做,而且更重要的是,基本可以判定“买家属于善意购买第三人”,无责,房子无法追回。
 
    那么,父亲能做什么呢?无非就是按照赠与合同,因儿子违反了赠与合同约定,所以主张撤销赠与。但是,一旦房子已经出售,撤销无非也就是向儿子要钱,改变不了什么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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