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1-03-01 20:56:56 文章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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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肯定不属于您的婚前财产,但是会作为您的个人财产。
 
    有个概念先要澄清一下:
 
    婚前、婚后财产,是以结婚为判断依据——婚前得到的财产,叫婚前财产;婚后得到的叫婚后财产。但是,婚前婚后财产,与个人还是夫妻共同财产,不具有必然对应关系。稍微啰嗦一点:婚前财产,也可能是二人共同财产;婚后财产,也可能是个人财产。
 
    所以题主可能想问的是:是不是属于个人财产?
 
    题主这种情况,可以理解为是父母对题主的单方赠与——可参照的依据是之前最高院关于《婚姻法》解释(三):
 
    第七条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虽然题主的情况与上述规定稍有出入——是父母已有房子拆迁之后想增加题主名字,但是按照上述第七条解释的逻辑:
 
    对于父母给自己子女的财产,一般情况下不会与子女签订什么协议、借条之类的。那么,如果作为子女夫妻共同财产,一旦子女产生婚姻问题,势必会违背父母意愿和初衷,白白让父母失去一半利益。
 
    二者同理。
 
    因此,对于题主来讲,属于您个人财产,与配偶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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