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1-04-01 20:46:02 文章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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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吃不吃亏,恐怕不能这么绝对定义。
 
    老公婚前买房、不加题主名字,从结果上来讲,这个房子属于您老公个人财产。从道理上来讲,这个房子出钱本与您无关。即便房子是贷款购房、登记了老公名字,若涉及到财产分割问题,婚内还贷部分(包括增值),依然有题主的一半。
 
    因此,从“经济”角度,老公婚前购房不增加女方名字,女方并没有吃亏。
 
    至于婚后题主买房是不是吃亏,要区分情况:
 
    假设婚后购房款是题主个人出的
 
    包括题主父母资助的情况。
 
    若登记了夫妻双方名字,这时候题主可能“吃亏”——相当于把个人财产的一部分赠与给了丈夫。
 
    若仅登记了题主个人名字,房子依然属于题主个人,与丈夫无关。
 
    假设婚后购房款是夫妻共同出的
 
    包括双方父母资助的情况。
 
    无论房子登记谁的名字,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题主“吃亏”的情况可能在于:房产证上登记的份额比例低于实际出资额比例,例如100万的房子题主出了80万,但是登记为“共同共有”、各自一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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