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1-05-30 10:30:25 文章来源:互联网
微博 微信 QQ空间
    多子女家庭,在房产继承上,可能产生不快甚至争议的概率,总归会大一些的。至于谁该多分、谁该少分,给不出绝对答案,只能从个人角度给出分配的原则:
 
    谁孝顺,给谁;谁不孝顺,不给。
 
    孝顺多的,多分;孝顺少的,少分。
 
    以上结论虽然比较“虚”,但是至少有一点是明确的:不能因性别差异进行分配。
 
    结合这个原则,回到题主的第一个问题:如何继承父母房产?
 
    总体来讲,分为两个大的步骤:
 
    第一步:协商。
 
    开篇给出的原则,其实核心因素就一个:人。
 
    谁孝顺了、谁尽孝多了,这些都是根据人的自我认知而作出的判断,没有严格的判定标准。
 
    “人”的问题的解决,必须的第一步,就是协商。相互之间摆事实讲道理,都能说通、都能接受,就按照协商结果来;互不相让、起了争执,这时候再靠法律来解决。
 
    协商过程,有三种依据:
 
    法定继承的有关规定。法定继承规定的原则是,子女均分。
 
    遗嘱继承的有关规定。如果父母去世之前留有合法有效遗嘱,按照遗嘱执行。但是,一旦起争议,遗嘱指定的受益人要举证父母这份遗嘱的真实合法性。
 
    赡养的证据。没有法律依据。法律并没有规定必须要有哪些具体表现才算赡养、赡养程度如何判定、赡养程度与遗产份额是怎样的对应关系。但是,有赡养证据的,肯定能用于主张多分的理由。
 
    所以,协商的结果,决定了后续办理的方式:到底是无争议继承、还是有争议继承?
 
    第二步:继承办理。
 
    1.协商一致了,无争议。
 
    无争议情况下,有两个办理方式:
 
    一种方式是,所有子女(包括其他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准备好相关材料,一起去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房产过户。
 
    一种方式是,所有子女(包括其他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准备好相关材料,先去公证处做一个继承权公证,随后拿着公证书,再去不动产办理房产过户。
 
    这两种方式的区别在于,第一种方式省钱(无须公证费),但是,多数地区不动产会“揣着明白装糊涂”,不给办理,要求必须先公证;第二种方式,是按照之前“强制公证”的政策(已经明确取消了)、延续至今的惯性做法,需要继承人多花钱。
 
    2.协商不一致,起争议了。
 
    这种情况下,也有两种办理方式:
 
    最常见的方式就是打官司。打完官司,法院出一个法院判决书,根据判决结果,将房子过户到继承人名下。
 
    还有一种方式是“调解”。寻求当地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帮助,调解成功的话会有一个《调解书》。继承人拿着调解书去法院,法院再出一个《民事裁定书》。继承人凭着这份裁定书,把房子过户到继承人名下。

另一视角

换一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