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1-07-13 14:36:51 文章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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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能翻盖新建。
 
    非本集体户成员,可以继承宅基地房。但是,前提是房子必须是可以居住使用的房屋。继承之后,不得对房子进行翻修重建,直到房屋不能再继续使用,宅基地由村集体收回。
 
    这种规定的原因是:
 
    宅基地,仅供本集体户成员使用,用于在规定时间内(空置不得超过两年)建造住房。
 
    房子属于个人合法财产,所以如果人过世之后,宅基地房是可以继承的。继承人无论是否本集体户成员,均无影响。
 
    继承了房子,房子又建在宅基地上,所以有了“地随房走”的原则——继承人可以在房屋使用期限内,临时“占用”宅基地。
 
    但是,假设继承人可以对房子进行翻新重建,就意味着“外户人”可以永久占用集体宅基地,这与宅基地特定分配使用对象是不符的,不允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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