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1-07-14 16:18:14 文章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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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太理解网友提到的“天经地义”,是哪个天、哪个地定的规矩和道理。
 
    按照网友定义的“天经地义”,恐怕不光是我国的,世界的继承法律都得改改:发生继承情况下,只要继承人中有男人,女人不得继承——明确写到法条里面,岂不是少很多争议幻想?
 
    试想,可能么?
 
    按照网友描述的潜在思维,离婚率高、家庭解体,都是女方的错误,才能造成“女方走出去”,如果是这样,最好在法律中再明确规定一点:只要离婚,女方净身出户——明确写到法条里,多简单?
 
    试想,可能么?
 
    按照网友描述的“抛弃她的婆家,回不去的娘家”。如果是这样,相信女人的父母绝对是最“伟大”的人——打女儿一出生就开始给别人家抚育儿媳妇,无私一点,“免费”送给别人家当媳妇;自私一点,要点彩礼把奶水钱收回来。如果是这样,最好明确规定——女儿一旦成婚,要么,安安生生在婆家当媳妇伺候公婆,重新认父母;要么,离婚当孤女。
 
    试想,可能么?
 
    如果网友认为上述三个“可能么”的答案都是不可能,其实结论已经出来了:问题本身就不成立,讨论公不公平这个话题,没有任何意义。
 
    真正的公平是什么?尊重理德,遵从法律,是最公平的——赡养者多分,不赡养者不分或者少分——无论对儿对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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