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1-09-25 21:18:54 文章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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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要取决于两个前提:房子登记在谁名下,以及当时男方父母的出资是否明确为“赠与”。
 
    若男方父母当时明确此笔出资为赠与,则不存在债务的问题——属于男方父母“白给”。
 
    若当时未明确为赠与,按照现在的倾向性判例,会认定此笔出资为父母的“借款”。又会有两种情况:
 
    如果是登记在男女双方名下,则此笔借款为夫妻双方共同债务。
 
    如果登记在男方个人名下,则此笔出资为男方个人债务。
 
    以下分两个方面说明一下:
 
    关于此笔出资的性质
 
    首先要界定清楚:男方父母的这笔出资,是否属于借款?
 
    之前的认定是,在没有作出明确声明的情况下,基本上会把此笔出资视为“赠与”。赠与是无偿的,相当于父母白给子女的。
 
    但是,随着近年来关于财产争议纠纷案例的增加,从保护出资人利益的角度,发生了一些转变——在父母没有声明此笔出资属于赠与的情况下,视为是父母对子女的借款,即便没有声明是“借款”、没有“打借条”。理由是:父母没有义务再对已经成年子女无偿给予财产。
 
    所以,可以这样理解:如果父母当时出资的时候,没有明确声明是“赠与”,可以认定为是父母对子女的借款。
 
    但是提示一点:关于这种认定,没有明确解释,是结合现实中的实际判例给出的结论,具有概率性,不作为唯一结论。
 
    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么?
 
    假设这笔出资被认定为是借款。
 
    那么,是否属于子女夫妻共同债务?不一定。这要看房子属于谁——要本着权利与义务对等的原则。
 
    婚后购房,一定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么?不是。要结合实际出资情况、登记情况而定。
 
    购房首付款是男方父母出资,简单理解为女方并未出资。那么:
 
    若此房登记为男方个人名字,则万一产生房产分割的争议,会判定房子属于男方。从对等角度,这笔债务,也将属于男方个人债务。至于婚内夫妻共同偿贷部分,大概率属于夫妻共同偿贷,本金及增值部分,男女各半。
 
    若此房登记为夫妻双方名字(或仅登记女方名字),则房子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共享财产,也要共同承担偿债务——男方父母的出资,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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