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1-10-19 13:39:45 文章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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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恐怕也是为什么关于“父母购房,要不要登记未成年子女名字”的一个比较大的议论点。大概率情况下:无权。
 
    根据《民法典》:
 
    第三十四条监护人的职责是代理被监护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等。
 
    ……
 
    第三十五条监护人应当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履行监护职责。监护人除为维护被监护人利益外,不得处分被监护人的财产。
 
    房子登记在未成年子女名下,视为未成年子女的财产。那么,作为监护人的父母,将有法定义务对其财产进行管理、保护,任何人不得随意处分,包括父母。
 
    那么,什么时候可以处分?
 
    注意第三十五条:要有利于被监护人。简单来讲:
 
    父母有对未成年子女的抚养义务,包括对子女的必要经济支出。因此,在父母具备经济能力的情况下,不得动用、挪用子女财产。
 
    但是,若父母没有足够的经济能力、且因为未成年子女确实需要经济支持(例如,看病就医、接受教育等),父母是可以处置房产的。但要注意:处置所得,须用于子女的花费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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