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2-11-26 10:23:22 文章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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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套路”高额回报专坑熟人回报熟人回报

以投资异地医院、养老公寓、合养为名,以高回报、提供养老服务为诱饵,邀友“投资加盟”。

面对这种邀请,你可要小心了,很可能是一种新的非法集资方式。

“房地产、民间投资等领域仍是非法集资案件多发领域,但涉及销售服务的案件有所增加,包括医疗、养老等新业态。” 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

高回报“老套路”设计圈套熟人

高回报的“老套路”历来屡试不爽。

因承诺高息,湖北省当阳市榆阳银丰商业银行创始人石某仅凭一张“投资收据”,就从99人的“钱包”中掏出2000余万元,“欠条”和“欠条”。

2013年4月9日,为缓解债务压力,史某在当阳市注册成立“当阳市榆阳银丰商业银行”,通过电子显示屏、人员相互推介、手机短信等方式进行广告宣传. 宣传等方式向公众宣传。

2013年4月至2015年5月,史某以高息为诱饵,吸引公众存款。

法院查明以投资理财方式非法吸收,施某以“当阳市银丰商业银行”名义先后向社会公开发行《投资凭证》募集公募资金,并以施某某名义直接开具借条或借条募集公募资金。不特定人员非法吸收公众存款210笔,合计2066.85万元。

施某将募集资金自用或借贷给他人。截至案发时,63人的127笔交易未归还,共计1340.9万元。

2015年7月28日,史某向公安机关主动投案,如实供述了非法吸收他人存款的事实。

当地人民法院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处被告人石某有期徒刑二年两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判处追缴施某违法所得1340.9万元,返还被害人;追回的财物不足以清偿被害人的损失,责令施某向被害人赔偿。

同样在“朋友圈”从事集资诈骗的还有合肥冠领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武汉办事处。

关岭公司法定代表人吴某谎称公司在江苏省邳州市有银杏基地,利用公司武汉办事处负责人周某,以获取高额返利为名,诱骗群众前来。投资银杏产业。投资。

周某采取熟人介绍、宣传讲座等方式吸引社会投资。

法院查明,截至2014年4月,该公司武汉办事处共吸纳81名被害人投资资金322万余元,并在案发时共计返还投资人55万余元。

吴最终因集资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3年,剥夺政治权利2年,并处罚金10万元;周某因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被判处有期徒刑4年,并处罚金8万元。

法院还继续追缴被告人吴某、周某所取得的赃款267.1132万元。

“高端黑”非法融资平台玩理财

2014年商事制度改革后,由于门槛降低,类金融企业发展迅速,涉及投资咨询的案件数量和参与投资的人数较多。

湖北武汉曾有一家名为“武汉贷”的融资平台网站,但该平台未经有关部门许可,发布虚假标的,并通过QQ等社交软件虚假宣传,向公众散发传单,虚假宣传声称以投资、购买标的为高回报,吸引公众投资“武汉贷”平台网站。

经审计,上述骗局非法吸纳46名受害人资金890余万元,其中上述受害人已提取所谓利润452万余元,导致438余万元无法兑现。偿还。

最终,“武汉贷”平台负责人林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零两个月;其同伙陈某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

与“武汉贷”类似,恒泰公司也违规吸收公众存款。

恒泰公司在明知不具备从事银行金融业务资格的情况下,招募人员,以恒泰公司为平台,对外宣传为恒泰公司的“理财业务”,并承诺投资人在一定期限内偿还本金并以每月2%至5%的利率支付高额回报,通过签订资产管理合同向社会募集资金。

恒泰公司负责人郭某将吸收资金汇入车某、徐某提供的个人账户,恒泰公司每月将吸收资金的5%汇入郭某财务人员的账户。然后,郭某的财务人员将按每月2%至5%的比例向投资人支付回扣,剩下的回扣由郭某拿到。

截至2012年10月,车、徐、郭三人以恒泰公司名义吸收公众存款31笔,资金总额2398万元。

“新魔法”加盟招商,瞄准目标人群

“当前,非法集资犯罪涉及的行业不断扩大,行政区域更加集中,涉案金额巨大,涉案人员众多,案情更加复杂,作案手段和手段不断更新。”相关负责人。

相关负责人介绍,当前,非法集资违法犯罪案件向新业态新行业蔓延趋势明显。“房地产、民间投资等领域仍是案件集中的领域,但涉及销售服务的案件有所增加,包括医疗、养老等新业态。往往以投资医院、养老公寓、而异地共同养老,以高回报,提供养老服务为诱饵,引诱群众‘参投’。”

法院审理的非法集资刑事案件中以投资理财方式非法吸收,跨行政区域案件突出:全省各地非法集资案件关联度增加,部分企业或个人利用实体店面全省多个地区销售理财产品。多起跨行政区域非法集资案件。

此外,民间闲置资金充裕,民间借贷引发的非法集资案件居高不下。

“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资金短缺,从银行贷款非常困难,而民间资金相对充裕,导致民间借贷活动异常活跃,由此引发的非法集资“案件呈上升趋势。”相关负责人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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