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2-11-27 20:37:30 文章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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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安二号・百日攻坚】融资融券交易流程(一)

【平安二号・百日攻坚】融资融券交易流程(一)

一、杠杆交易流程

(一)融资购买

1 概述

客户可使用证券公司软件在信用账户内融资购买标的证券(标的证券必须以证券公司公布的标准为准)。

2.提交融资采购订单时,应满足以下条件:

(1) 客户账户必须有足够的可用保证金;

(二)有足够的可用授信额度。.

(三)客户融资购买的证券必须在证券公司规定的融资标的证券范围内。

(四)融资申购申报数量为100股(股)或其整数倍。

(2) 卖空

1 概述

客户通过交易软件和信用账户内的证券借贷,卖出交易所和证券公司公布的标的证券。

2. 提交融券卖单时,应当满足以下条件:

(1) 客户账户必须有足够的可用保证金。

(二)有足够的可用授信额度。

(三)客户通过融券卖出的证券必须在证券公司规定的标的证券范围内,且系统中有足够的“可融资数量”。

(四)客户申报的证券借出和卖出价格不得低于证券的最新成交价;当日无成交的,申报价格不得低于前收盘价。(否则系统会自动将该订单设置为废单)。买卖开放式指数基金或交易所认可的其他证券不受本条限制。

2、融资融券权益处理

融资融券交易结束前,客户信用证券账户中的证券所衍生的权益,直接计入客户信用账户,作为公司信用担保的合法权益。

对于记入“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的证券,本公司为客户的利益以自己的名义向证券发行人行使权利。证券发行人的权利是指要求召集/参加证券持有人会议、提案、表决、认购配股、请求分配投资收益等权利。

(以下计算均以“证券A”股票为例,并假设相关权益,仅对相关权益指标进行说明。)

(一)信用证券账户持有的股票发生红利、分红、配股等情况怎么办?

(与普通证券账户同等待遇)

(1) 送红股或转增股时,根据送股或转增股本的比例,在送股或转增股上市日相应增加信用证券账户中的股票数量; 现金分红时,按照现金分红比例,在分红日,相应增加信用资金账户内的资金数额。

例:客户信用账户中股票“证券A”10000股,派发方案为“10股转2股,派现金红利5元(税后)”,处理如下:

送股或转增股上市日,“证券A”股份总数为:10,000股+10,000股×(0.2+0.8)=20,000股;

派息日,增加资金数额:10,000股×0.5元=5,000元;

(2) 配股、增发、配新股、配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时,除权除息日后原股东在信用证券账户中的优先认购权将相应增加,客户可在有效期内行使优先购买权。

例:客户信用账户中股票“证券A”10000股,分配方案为“10股转3股,配股价格为15元/股”,处理如下:

信用账户除权除息日,增加“A股配股”的优先配售权;

“A股配售”数量为:10,000股×0.3=3000股;

即在配售有效期内以15元的价格优先认购3000股“证券A配股”。

(二)通过融券方式卖出股票。此时股票派发现金红利、送红股或转增股本、发行新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权证、派发权证、配股。原股东有认购权或优先认购权,处理方式有哪些?

(1) 融券卖出股票未归还的,现金分红应如何补偿?

派发红利当日,客户以现金(因融券卖出股票实际到期)补偿现金红利,相应金额的现金由证券公司从信用资金账户中扣除;收取利息。

例:客户在融券中卖出10,000股“证券A”股票,尚未归还。此时,实施“10股,派发现金5元(税后)”的分配方案;假设当前证券公司的融资率为97.861%,如果信用资金账户中剩余现金为2000元,补偿如下:

送红日,证券公司将从客户信用资金账户中扣除剩余现金2000元,差额3000元(10000股×0.5元-2000元);

欠款3000元按97.861%的年利率计入信用资金账户,按日计息;

每日计息金额为3000×97.861%÷360=0.766元,直至还清欠款和应计利息。

(二)融券卖出股票,但股票尚未归还的,派发红股及增资应如何补偿?

除权除息日,客户向证券公司实际借出的证券数量增加(增加值是因借出证券而实际送出的红股),即需要持有的股票数量待偿还增加;采用“股票补偿”的方式。

例:客户在融券中卖出10,000股股票“A股”未归还。此时实施“10股转2股8股”分配方案,补偿情况如下:

除权除息日,客户信用证券账户中“证券A”的融券责任由10,000股变更为20,000股【融券实际应领取的红股为10,000股×( 0.2+0.8)=10,000股],即在融券到期前,需要归还的“证券A”融券已由10,000股变为20,000股。

(三)以融券方式出售股票,发行新股、可转换公司债券或者认股权证的,原股东有优先认购权。应该做什么?

(1) 如本公司不主张上述权益,客户无须就上述权益向本公司作出赔偿。

(2) 如本公司主张上述权益配股除权价格怎么算,本公司与客户约定如下赔偿金额及方式:

公司补偿金额=(上市首日成交均价-认购价)×认购数量。

其中:补偿金额小于零的,按零计算。股票上市首日补偿金额大于零的,公司从客户信用资金账户中扣除相应金额的现金,仍不足扣除的部分转为融券利息,以及利息按融资利率计收。

“发行新股”示例:客户通过融券方式卖出股票“A股”10000股,尚未归还。此时,实施增发新股预案“拟向社会公开发行10亿股(不超过10亿股),发行价格为25股,与老股东配售比例为1:0.5” ;上市日增发新股平均成交价为27元,在注册日前尚未完成权益结算的,补偿情况如下:

证券公司在新股发行上市日日终平仓后从客户信用资金账户中扣除补偿金额;

拟配售认购证券数量=10,000股×0.5=5,000股;

补偿金额=(27---25)元/股×5000股=10000元;

(可转债、权证发行后,老股东优先认购的,详见“发行新股”示例)

(4)若以融券方式出售股票,此时原股东在配股时享有优先权。应该如何处理?

证券发行人派发权证而委托人未在股权登记日前清偿相关融券负债的,在相应的除权除息日,公司将派发权证的补偿金额直接记入客户的信用资金账户,公司将从权证上市的第一天开始。股权补偿款从客户信用资金账户中扣除,客户信用资金账户现金余额不足的,对欠款部分按融资利率计息。

权证权益补偿=上市首日权证交易均价×权证派发数量,原流通股股东每10股可获赠2份权证”,权证当日平均交易价格挂牌当日2.8元,注册日前未结清权益的,补偿如下:

证券公司在权证上市当日日终平仓后从客户信用资金账户中扣除补偿金额;

认股权证派送数量=10,000股×0.2=2,000股;

补偿金额=2.8×2000=5600元;

(五)如果通过融券方式卖出股票,此时配股,原股东有配股权,应如何处理?

如本公司不主张上述权益,客户无须就上述权益向本公司作出赔偿。如本公司主张上述权益,本公司与委托人约定如下补偿金额及方式: 1、证券发行人配股情况下,补偿金额的计算方法为:补偿数量=(基价-配股除权价)×融券数量 其中:基价为配股登记日收盘价;补偿金额小于零的,按零计算;配股除权价格,以配股理论除权价与配股除权日成交均价之间的较低者为准。配股价格)/(1+配股比例) 股票上市首日且补偿金额大于零配股除权价格怎么算,公司将从客户信用资金账户中扣除相应金额的现金,仍不足部分扣除后将转为融券利息。利息按融资利率收取。

例:客户在融券中卖出10,000股“证券A”股票,但尚未归还。此时执行配股方案:“拟向全体股东配售股份,每10股增3股,配股价格为15元/股”;该股注册日收盘价为27元,除权配售日该股成交均价为25元。未在登记日前办理权益结算的,补偿如下:

理论配售除权价=(27+0.3×15)÷(1+0.3)=24.23元

若配售除权日成交均价为25元,高于理论配售除权价24.23元,配售除权价为理论配售除权价。

配股补偿金额=10000股×(27--24.23)=27700元

若配售除权日成交均价为24元,低于理论配售除权价24.23元,以配售除权价为配售除权日成交均价。维权日24元,补偿如下:

配股补偿金额=10000股×(27--24)=30000元

3.融资融券交易的一般规定

1、客户信用证券账户不得通过融资方式买入证券公司公告的融资标的证券范围以外的证券,不得卖出证券公司公告的融券标的证券范围以外的证券。证券公司;

2、客户不得以已被担保或已采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的证券作为抵押品,也不得以已被担保或已被采取司法措施的不动产或其他金融资产作为抵押品。采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作为抵押。提交的个人资产证明。

3、证券公司与客户约定的融资融券期限不得超过证券交易所规定的期限。合约期满前,证券公司可根据客户申请为客户申请延期,每次延期不得超过6个月。

4、投资者用于融资买入或融券卖出的保证金不得超过其可用保证金余额。

6、证券公司对客户的信用账户进行全面监控,系统实时自动计算客户信用账户的维持保证率。客户应时刻注意其信用账户的维持保证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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