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2-12-13 03:41:52 文章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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扩大地方“六税两费”减免政策适用主体范围至全部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

小微企业“六税两费”减免政策解读

大家好!欢迎来到税务讲座。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发展,扩大地方“六税两费”减免政策适用范围所有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今年3月4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进一步落实小微企业“六税两费”减免政策的公告》(财税〔2022〕10号)以下简称财税号《关于“六税两费”征免有关问题的公告》

为帮助您更全面、详细地了解“六税两费”减免政策和纳税申报新变化,确保您及时、足额、便捷地享受优惠方式,我将对大家关心的11个问题一一进行说明。.

第一个问题:此次“六税两费”减免政策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根据财税第10号公告,自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和发展需要,宏观调控,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进行征税。、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可减免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税额的50%,地方教育费附加。国家税务总局公告第3号对相关征收管理事项作出了详细规定,

总的来说,此次“六税两费”减免政策是对原有“六税两费”政策的扩大,体现了四个特点:一是扩大了适用主体范围。政策适用主体范围由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扩大到所有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二是继续降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因地制宜,在50%的幅度内确定减免“六税两费”。三是细化小型微利企业认定办法。根据企业所得税的相关规定,纳税人在完成年度汇算清算后,才能最终认定其是否属于小型微利企业。为增强政策的确定性和可操作性,及时向市场主体传递政策红利,避免汇算清算后追溯调整增加纳税人税负,财税第10号公告和国家税务总局公告第2号的具体确定对企业经营方式进行了分类细化。四是继续简化征税流程。本次减免继续通过自我申报方式享受,纳税人无需额外提交材料。同时,包括“

第二个问题:哪些纳税人可以享受“六税两费”减免政策?

根据政策,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三类主体均可申请享受“六税两费”减免政策。很多纳税人问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是否可以享受这项政策。我们说,如果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是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可以申请享受“六税两费”减免优惠。.

第三个问题:哪些企业是“六税两费”减免政策中提到的“小型微利企业”?

“六税两费”减免政策中的“小型微利企业”在企业所得税管理中基本沿用了“小型微利企业”标准,即小型微利企业的认定企业盈利是根据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的结果。. 现行企业所得税政策规定,小型微利企业是指国家不限制或禁止的行业,同时满足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万元、从业人员人数不超过300万元的三个条件。超过300家,总资产不超过5000万元。企业的条件。

对登记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新设企业,在首次清算前无法确认是否为小型微利企业。对于这类企业能否享受政策,此次我们借鉴了部分“小型微利企业”的判断标准,确保政策红利及时送出。国家税务总局公告第3号第一条第(二)项对此作出明确规定。新设立一般纳税人,从事国家非限制类和禁止类行业的企业,在按规定办理汇算清缴前,根据报告期末职工人数是否不超过300人、资产总额是否同时不超过5,000万元。对新设当月一一申报“六税两费”的,按设立时间是否同时满足这两个条件进行判断。同时,为避免汇算清缴后追溯调整增加税负,国家税务总局3号公告还明确新设企业申报缴纳“六税两费”。按规定先行申报汇算清缴。不以第一次结算结果为准进行更正。

第四问:小型微利企业如何申报享受“六税两费”优惠?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企业可直接申报,享受“六税两费”优惠。登记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企业,按规定汇算清算后确定为小型微利企业的,除国家税务总局3号公告第一条第(二)项规定的情形外,可以自筹资金安置。自纳税年度7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止,纳税人可享受减免;2022年1月1日至6月30日期间,纳税人根据2021年度的2020年年度汇算清缴结果确定是否享受减税优惠。

问题五:新办企业如何申报享受“六税两费”减免?

这个问题可以分两种情况来看:

第一种情况,新办企业为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的,可直接申报,享受“六税两费”优惠。

第二种情况,新设立的企业如果登记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该政策必须分两个阶段执行:第一次清缴前和第一次清缴后。刚才第三个问题介绍的人员、资产等标准,用于判断是否可以根据“小型微利企业”申报享受“六税两费”减免。

例如,A公司成立于2021年6月小微企业有哪些税要交,从事国家非限制类和禁止类行业,12月1日登记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22年3月31日从业人员280人,资产总额为280人。 4500万元。A公司在2022年4月10日申报2022年3月资源税和2022年1-3月房产税时,如尚未完成2021年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可使用4月退税。月底,即2022年3月31日,以从业人数和资产总额两个条件判断“小型微利企业”是否享受“六税两费” "减免。在这个例子中,

新办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的企业,按规定首次清缴后确定为小型微利企业的,可申报享受“六税两费”减免。豁免;确定为非小型微利企业的一般纳税人,在汇算清缴的次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止,不得申请“六税两费”减免。处理过的偏好;对个案申报的,自首次清算结算确定其不属于小型微利企业之日起至次年6月30日止,不再申报享受这 ”

例如,B公司成立于2021年6月,2022年5月首次办理2021年年度结算小微企业有哪些税要交,结果显示为小型微利企业。根据某省房产税征收期限规定,B公司应在2022年12月一次性申报2022年年度税款。B公司在2022年12月一次性申报2022年年度税款时,可以申报并享受优惠待遇。

问题六:新设企业办理首次汇算清缴申报后,是否需要更正申报前已按规定申报缴纳的“六税两费”?

答案是不需要更正。国家税务总局3号公告第一条第(二)项规定,新设一般纳税人企业,在首次备案前按照规定申报缴纳“六税两费”,按规定申报付款的,不得再根据第一次汇算清算结果进行更正。

例如C公司在2022年4月10日申报3月份的资源税和2022年1-6月份的房产税时,作为小型微利企业享受减免,首次办理按照4月20日的规定,经尾款结算,认定不属于小型微利企业。C公司2022年4月10日申报缴纳的3月资源税、2022年1月至2022年6月的房产税结算缴纳后无需更正。

问题七:小型微利企业逾期办理或更正汇算清缴申报,是否需要相应更正“六税两费”申报?

国家税务总局3号公告第一条第(一)项、第(二)项关于小型微利企业和新设企业如何根据汇算清缴结果确定享受减免时点的规定,都是为了按规定征税。在正常报告的情况下。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算存在滞纳金或补交申报的,补交申报或补交结果不改变相应的“六税两费”减免期限。因此,根据国家税务总局3号公告第一条第(三)项规定,登记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小型微利企业和新办企业,

例如,D公司成立于2021年6月,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10月1日注册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22年5月底前,D公司未办理第一次结算并如期申报缴纳,D公司分别于2022年4月和2022年7月申报了当年1-3月和4-6月的“六税两费”。,按申报小型微利企业享受减免。8月,D公司办理了汇算清缴申报,认定其不属于小型微利企业。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3号公告第一条第(二)项、第(三)项规定,“六税两费”的减免税期限按照正常办理第一次年度汇算清算的时间确定。根据企业所得税相关规定,D公司应在2022年5月底前办理首次清缴,因此其自6月1日起申报“六税两费”时是否可享受减免, 2022年至2023年6月30日,根据5月首次结算缴费结果确定优惠待遇。同时,在第一次汇算清缴后,申报“六税两费”的

本案中,虽然D公司的首次结算缴款逾期至8月,但首次结算缴款结果对应的减税期未发生变化。因D公司首次结算缴费结果确认其不属于小型微利企业,故2022年6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期间不能申请减免。首次结算缴费后,申报“当月(5月)及之前(4月)的“六税两费”不能享受减免。因此,D公司7月份申报的“六税两费”不能享受“六税两费”的优惠待遇。

另一方面,根据国家税务总局3号公告第一条第(二)项、第(三)项规定,新办企业在办理首次汇算清算前,已按规定申报缴纳“六税两费”和付款。”,不再以第一次结算结果为准进行更正。因此,D公司应于4月按规定将2022年1月至2022年3月期间的“六税两费”进行备案,无须更正。

问题八: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按规定转为一般纳税人,或应登记为一般纳税人但逾期未登记的,“六税两费”能否减免?适用?

为进一步明确纳税人类型发生变化时享受减免的具体时间,按照有利于纳税人和简化申报的原则,国家税务总局3号公告第二条规定,小规模增值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六税两费”减免政策自施行之日起不再适用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年度应税销售额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应登记为一般纳税人但未登记。经税务机关通知,逾期不办理登记的,期满次月起不再申报为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享受“六税两费”优惠。

这里需要强调的是,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转为一般纳税人后,如属于国家税务总局公告第1条规定的小型微利企业或新设企业。营利企业”或“个体工商户”申报享受减免。

第九问:纳税人已经享受其他“六税两费”优惠政策的,是否还能享受“六税两费”减免优惠政策?

这个问题也是大家非常关心的问题,答案是肯定的。根据国家税务总局财税公告第10号和第3号的相关规定,已享受其他优惠政策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个体工商户依法可以享受此项减免优惠待遇。按照享受优惠顺序,先享受其他优惠,后享受“六税两费”优惠。原先适用比例减免或固定减免的,

例如,原对个人和企事业单位租赁住房征收的房产税优惠政策是降低4%的税率。之后,在减征4%的税率基础上,税率可以减半,即实际按2%的税率征收。

问题10:国家税务总局3号公告修改了哪些申报表?

鉴于在“六税两费”减免政策适用主体中增加了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国家税务总局3号公告修改了4个表格,即:《详细申报表》 《财产税和行为税减免办法》》《增值税及附加税申报表(适用于一般纳税人)》附材料(五)》《增值税及附加税预缴税款表》附材料《》》 《消费税及附加税申报表》附表6(消费税附加税计算表)。在上面的表格中,

问题十一:纳税人如何申请“六税两费”减免?

本次减免通过自行申报享受实施,纳税人无需额外提交材料。纳税人申报时,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在相关申报表中勾选相应减免政策适用主体选项,并确认适用减免政策的起止时间,系统将自动填写相应的减免性质代码,自动计算减免税额。

最后需要提醒大家的是,小微企业“六税两费”减免政策实施期限为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符合条件但未申报的纳税人及时享受“六税两费”减免的,可依法申请抵扣或退还以后纳税年度的应纳税款。申请抵扣的,系统将在纳税人下次申报时自动抵扣同类税种的应纳税额。申请退税的,按程序退还减免的税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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