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01-03 09:58:15 文章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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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企业主37种融资方式详解

本文将企业融资分为金融机构融资、准金融机构融资和民间融资三种类型。

一、金融机构融资

1、银行贷款

2、信托贷款

3、银行承兑汇票

4、信用证

5、内保外贷

6、公司债券

7、融资租赁

8、银行保理

9、存单质押

10、公司债券

11、优先股

12、资产证券化

13、上市公司

14.新三板企业

15、商业承兑汇票

16.前海跨境人民币贷款

17.福费廷

18. 贸易融资

19、应收账款质押借款

20.上海自贸区跨境人民币境外借款

二、金融融资

1、商业保理

2、融资租赁

3. 典当

4.小额贷款公司

5、私募基金

6、股权众筹

七、股权质押

8、动产浮动质押

9、仓单质押

10、保单质押贷款

3、民间融资

1、企业向职工借款

2.企业向特定非职工借款

3、企业向非金融企业借款

4. 转让保证

5.网络借贷(p2p)

6.融资贸易

7. 托管特许经营

一、金融机构融资

1、银行贷款

银行贷款是目前债务融资的主要方式。 其优势在于手续相对简单,融资成本相对较低,灵活性强。 只要公司回报好,融资容易,缺点是一般需要抵押或担保,融资额度有限。 还款 付息压力大,财务风险高。

2、信托贷款

信托贷款是指受托人接受委托人的委托,按照受托人(或信托计划)规定的对象、用途、期限、利率和金额发放贷款,并负责收回本金和贷款到期利息的金融业务。 客户在贷款标的和用途上有充分的自主权,同时可以利用信托公司在企业信用和资金管理方面的优势,增加资金的安全性,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3、银行承兑汇票

银行承兑汇票的申请方式主要有以下三种:

(1)企业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货款,弥补短期资金短缺,从而节省现金流费用;

(2)公司发行余额保证金银行承兑汇票,可以扩大授信,以较少的资金筹集较多的资金,降低融资成本;

(三)企业资金紧张时,也可将收到的银行承兑汇票申请贴现或背书转让,及时补充流动资金或货款。

4、信用证

信用证融资是国际贸易中应用最广泛的融资产品。 信用证的优势和生命力,恰恰在于为买卖双方提供融资服务。 信用证融资是银行影响力大、利润高、周转周期短的融资业务。 银行将贸易融资放在重要位置。 但是,银行的信用证融资会产生阻碍银行自身生存和健康发展的风险,这些风险甚至会扰乱正常的金融秩序,因此必须控制风险。

5、内保外贷

境内银行为境内企业在境外注册的关联企业或参股投资企业提供担保,境外银行向境外投资企业发放相应贷款。 这样,国内企业就可以获得低成本的海外资金。 在额度内,境内银行开立保函或备用信用证,为境内企业境外公司提供融资担保,无需单独审批。 与以往的融资式担保相比,业务流程大大缩短。 2010年年中,国家外汇管理局发布《关于境内机构对外担保业务管理的通知》,对境内银行在境外开立外币担保融资函即“内保”实施限额管理。外国贷款” - 银行的外国担保。 融资金额不能超过银行自有净资产的50%。

6、公司债券

《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公司债券在证券交易所或者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公开发行并交易或者转让。 在证券交易所、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机构间私募产品报价与服务系统、证券公司柜台销售、转让,适用本办法。 法律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本办法所称公司债券,是指公司按照法定程序发行并约定在一定期限内偿还本息的证券。

7、融资租赁

融资租赁是指承租人选定所需设备后,由租赁公司(出租人)负责采购,交付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按租赁合同约定定期支付租金。 融资租赁合同通常约定任何一方不得中途违约。 租赁期满后,承租人可选择解除租赁、续租或将产权转让给承租人。 融资租赁多用于大型成套设备的租赁。

与融资租赁不同,融资租赁是金融机构。

8、银行保理

保理业务是集贸易融资、商业资信调查、应收账款管理和信用风险担保于一体的新兴综合金融服务。 银行保理业务可分为境内保理业务和境外保理业务。

9、存单质押

一是以自己或他人的定期存款凭证为质押,向金融机构贷款;

二是自然人之间、自然人与法人或其他组织、法人与其他组织之间存在债权债务关系,债务人以其本人或其他人持有的存单出质债权。第三者。 用于向金融机构质押贷款的存单。 贷款机构核实存单真实性后,通知开具存单的存款银行办理冻结资金手续,即登记止付,俗称“核准质押”,并签字与借款人签订质押贷款合同。 ,同时,将存单保管在贷款机构手中,防止存单持有人在借款人还清全部贷款本息前提取存款。 第二种方式,为保证债权人(非金融机构)的履约能力,债务人将自己或第三方拥有的存单交予债权人,作为其能够履行债务的保证。时间表,并与债权人约定,债务到期后,如果债务人不能全部清偿债务,债权人可以优先偿还存单上的款项。 这两种质押形式在中国法律上称为“权利质押”或“权利质押”。 关于存单质押的相关规定,参见我国《担保法》第七十五条、第七十六条和《担保法解释》第一百条—第一百零二条和《物权法》第二百二十三条、第二百二十四条。

10、公司债券

企业债券是指企业按照法定程序发行并约定在一定期限内偿还本息的证券。 根据职责分工,经省发改委预审、国家发改委核准的公司债券仅限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非上市公司发行的债券(本次发行上市公司发行公司债券由中国证监会监管)。

11、优先股

《优先股试点管理办法》:

本办法所称优先股,是指除《公司法》一般规定的普通股种类外,还规定的其他种类的股份。 企业决策管理等权利受到限制。

上市公司可以发行优先股,非上市公众公司可以非公开发行优先股。 优先股股东按照约定的股息率分配股利后,有权与普通股股东一起参与剩余利润分配,公司章程应当明确优先股股东参与剩余利润分配的比例和条件。

12、资产证券化

资产证券化是发行以特定资产组合或特定现金流为后盾的可交易证券的一种融资方式。 通俗地说,是指通过在资本市场发行证券,出售缺乏流动性但有可预见收益的资产,以获得融资,使资产的流动性最大化。

13、上市公司

(一)增发。 增发是指向包括原股东在内的所有社会公众投资者增发股份。 其优点是限制条件少,融资规模大。 本次增发较配股更符合市场化原则,更能满足公司的融资需求。 同时,由于发行价较高,一般不受公司二级市场价格的制约,更能满足公司的融资需求。 融资方面没有太大区别,都是股权融资。

(2)配股。 配股,即按一定比例向老股东配发新股。 由于不涉及新老股东利益平衡,操作简单,审批迅速,是上市公司最熟悉、最得心应手的融资方式。 但随着管理层对配售资产的要求越来越严格,即配售以现金方式进行,不能以资产配售。 同时,随着我国证券市场的不断发展和与国际接轨,将逐步淡出上市公司再融资的历史舞台。

(三)可转债。 可转债兼具债权融资和股权融资的双重特点。 在转股之前,它们是债务融资,比其他两种融资更加灵活。

14.新三板企业

定向发行股票融资是新三板上市公司的主要融资方式。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管理暂行办法》,新三板简化了审批程序为上市公司发行股票。 新三板允许企业在申请上市时发行股票进行融资,也可以在上市后发行股票。

15、商业承兑汇票

用于融资活动的商业承兑汇票主要是指债权人以商业承兑汇票向银行贴现而取得资金的活动。

债权企业融资:为解决暂时的资金周转困难,获得充足的流动资金,票据债权企业可向银行申请将其持有的应收票据贴现,从而从银行获得一笔款项。

债权企业融资:业务合作关系较好的企业之间,尤其是关联企业之间,比较流行的做法是相互开具商业承兑汇票,让债权企业先用商业承兑汇票贴现给银行。 然后将从银行获得的贴现资金转移给原票据债务企业,从而达到原票据债务企业向银行融资的目的。

16.前海跨境人民币贷款

《前海跨境人民币贷款管理暂行办法》允许在前海注册并实际在前海经营的企业(内资)向在香港经营人民币业务的银行借入人民币资金,限于在前海的投资建设业务前海。

17.福费廷

福费廷又称买断,是银行根据客户(信用证受益人)或其他金融机构的要求,在开证行、保兑行或其他指定银行进行信用证项下付款. 一旦承诺付款,应收账款即为无追索权融资。 福费廷业务主要提供中长期贸易融资。 采用这种融资方式的出口商应同意向进口商提供期限为6个月至5年甚至更长的贸易融资,并同意进口商分期付款。

18. 贸易融资

融资贸易起源于国际贸易,是指以贸易形式达到融资目的,通常是指银行作为资金提供方,通过长期信用证、长期托收、保理、票据贴现等金融方式为从事大宗商品交易的企业提供的工具 金融中介。 贸易融资是企业扩大贸易规模、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的重要手段。 国际贸易领域有比较成熟的规则和惯例。 全球80%的贸易使用融资手段。

19、应收账款质押借款

应收账款质押贷款是指企业以其合法收取应收账款的权利向银行担保还款,但银行不承担企业应收账款项下债务的短期融资。 贷款期内,贴现质押的应收账款不得低于贷款余额(贷款本息之和)。 贷款期内贴现质押的应收账款少于贷款余额时,企业应按银行要求补充置换新的符合条件的应收账款。

20.上海自贸区跨境人民币境外借款

《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关于支持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扩大人民币跨境使用的通知》四:试验区内金融机构和企业借用境外人民币资金(不含贸易信贷和集团内部贷款经营性融资)应用于符合国家宏观调控方向的领域,不得用于投资证券(含理财等资产管理产品)、衍生品产品,或暂时委托贷款。

(一)区内企业借用境外人民币资金规模(以余额计)上限不得超过实收资本*1倍*宏观审慎政策参数。 其中:实收资本以最近一期验资报告为准,借款期限1年以上(不含)。 区内借款企业可按照《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在上海市银行开立专用存款账户,用于存放从境外借款的人民币资金,该资金只能在区内或境外使用,包括区内生产区域。 运营、区域内项目建设、海外项目建设等。

试验区启动前已在试验区设立的外商投资企业,在借用境外人民币资金时,可自行决定是否按照“对赌差价”模式或本通知规定,向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备案。中国人民银行总行通过其开户行。 一经决定,不得更改。

(二)区内非银行金融机构借入境外人民币资金(以余额计)上限不得超过实收资本*1.5倍*宏观审慎政策参数。 贷款期限1年以上(不含)。 借入资金可转回存入在上海市银行开立的专用存款账户,只能在境内或境外使用,包括境内经营、境内工程建设、境外工程建设等。

(三)区内企业和非银行金融机构开立的存放境外人民币贷款的专用存款账户计息。

(四)区内银行从境外借入的人民币资金,必须进入试点核算单位,在区内使用,服务实体经济建设。

(五)上式中宏观审慎政策参数由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设定,可根据国家信贷监管需要灵活调整。

二、金融融资

1、商业保理

商业保理是指供应商将与买方签订的商品销售/服务合同产生的应收账款转让给保理商,保理商为其提供应收账款融资和应收账款管理以及催收、信用风险管理等综合金融服务。服务贸易融资工具。 商业保理的本质是供应商基于商业交易,将核心企业(即采购商)的信用转为自身信用,实现应收账款融资。

2、融资租赁(Financial Leasing)

又称设备租赁或现代租赁,是指出租人根据承租人对租赁物品的具体要求和供应商的选择,有偿向供应商购买租赁物品,出租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分期向出租人支付租金。 在租赁期内,租赁物的所有权属于出租人,承租人有权使用租赁物。 租赁期届满,已支付租金且承租人已按照融资租赁合同约定履行全部义务的,对租赁物权属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补充协议可以达成; 无论是否确认交易习惯,租赁物的所有权均属于出租人。

3. 典当

典当,是指典当行将其动产、财产权利质押或将其不动产抵押给当铺,缴纳一定比例的费用,取得典当,并在约定的期限内支付典当利息并清偿典当的行为。 ,赎回当铺的行为。

4.小额贷款公司

小额贷款公司是由自然人、企业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投资设立的不接受公众存款,经营小额贷款业务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 与银行相比,小额贷款公司更加方便快捷,适合中小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资金需求; 与民间借贷相比,小额贷款更加规范,贷款利息可以由双方协商。

5、私募股权基金私募股权投资(Private Equity,简称PE)

是指投资于上市公司非上市股权或非公开交易股权的一种投资方式。 从投资方式来看,私募股权投资是指以私募股权的形式对民营企业即非上市公司进行股权投资。 出售股份获利。

6、股权众筹

是指公司向普通投资者出售一定比例的股份,投资者通过投资于公司获得未来收益。 这种基于互联网渠道的融资方式称为股权众筹。 另一种解释是“股权众筹是私募股权的互联网化”。

七、股权质押股权质押

是指出质人(企业的股权所有人)以其拥有的股权作为质押标的物,为实现主要债权的实现提供担保而设立的质押物。

8、动产浮动抵押

是指特定抵押人以其现有和未来的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成品等动产为债权人设立抵押担保。 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抵押人)有权以抵押物变现时尚存的财产优先受偿。

9、仓单质押

根据我国票据法,仓单除了具有权属凭证的作用外,还可以通过背书转让的方式进行流通,作为一种衍生金融工具。 同样,仓单作为票据自贸区小额外币存款利率,存款人可以作为出质人与质权人签订质押合同,以仓单作为质押物进行融资。 存货人在仓单上背书,保管人签字或者盖章。 仓单交付给质权人后自贸区小额外币存款利率,质权生效,这就是仓单质押的雏形。 与传统的实物抵押、质押或第三方担保贷款相比,仓单质押融资在很大程度上是对典型融资担保方式的突破。

10、保单质押贷款

保单质押贷款是投保人将其持有的保单直接抵押给保险公司,按照保单现金价值的一定比例获取资金的一种融资方式。 借款人不履行到期债务的,当借款本息累计达到退保现金价值时,保险公司有权终止保险合同的效力。 保单本身必须具有现金价值。 人身保险合同分为两类:一类是医疗费用保险合同和意外伤害保险合同,属于损失赔偿合同,与财产保险合同一样,不能作为质押; 二是具有储蓄功能的养老保险。 保险、投资分红保险、年金保险等人寿保险合同。 只要投保人缴纳保费超过一年,人寿保险单就具有一定的现金价值,投保人可以随时要求保险公司返还部分现金价值。 为实现债权,此类保单可作为质押物。

3、民间融资

1、企业向职工借款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二条: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在本单位内以贷款方式向职工筹集资金,用于单位生产经营,不存在合同法第五十二条和本规定第十四条规定情形,当事人主张民间借贷合同有效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法律风险:《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未向社会公开,向亲友或单位吸收资金用于非法集资特定对象不构成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

2.企业向特定非职工借款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一条 本规定所称民间借贷,是指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和其他组织的行为。他们相互融资。 法律风险:《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违反国家金融管理法律规定,吸收公众资金(包括单位和个人),有下列四项情形之一的,除刑法另有规定外,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条规定的“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法律。

3、企业向非金融企业借款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一条法人、其他组织之间或者为生产经营需要订立的民间借贷合同,除是合同,除本法第五十二条和本条例第十四条规定的情形外,当事人主张民间借贷合同有效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4. 转让保证

是指债务人或第三人为对债务人的债务进行担保,将担保标的物的财产权转让给被担保人,使被担保人在担保期限内取得担保标的物的财产权。担保目的范围。 债务清偿后,标的物应当返还给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债务不履行时,担保权人可以就标的物获得清偿,作为非典型担保。 法律风险:《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四条规定当事人以买卖合同作为民间借贷合同的担保。 借款人在借款到期后不能偿还借款,借款人请求履行买卖合同的,人民法院应当依照民间借贷的法律关系审理,并向当事人说明变更请求。 当事人拒不变更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驳回诉讼。 依据民间借贷法律关系作出的判决生效后,借款人不履行生效判决认定的货币债务的,贷款人可以申请拍卖买卖合同标的物清偿债务. 借款人或者贷款人有权就拍卖所得价款与应偿还的借款本息之间的差额追偿或者赔偿。

5.网络借贷(p2p)

一个结合p2p借贷和网络借贷的互联网金融(ITFIN)服务网站。 P2P借贷是peer to peer lending的缩写,peer是个人的意思。 网络借贷是指材料、资金、合同、手续等全部通过互联网实现的借贷过程。 它是随着互联网的发展和民间借贷的兴起而发展起来的一种新的金融模式。 这也是金融服务的未来。 发展趋势。 p2p网贷平台分为两种产品,一种是投资理财,一种是贷款,都是线上实现。 法律风险:《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二条 借贷双方通过网络借贷平台形成借贷关系。 网贷平台提供者仅提供媒体服务,当事人请求其承担担保责任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网络贷款平台提供者通过网页、广告等媒体明示或者有其他证据证明其为贷款提供担保,贷款人要求网络贷款平台提供者承担担保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6.融资贸易

融资贸易业务不涉及银行,具有一定的隐蔽性。 贸易合同标的物或同一实际控制人之间存在关联关系,贸易合同签订时间相近,标的物为同一批货物且无位移,合同收入固定。 中间商不承担转售交易风险等显着特征,以签订商品买卖合同为名,掩盖企业间借贷的真实业务。 贸易融资是银行的一种短期融资产品。 It is a short-term financing business based on the real commodity trade of enterprises and based on assets such as accounts receivable, prepaid accounts, and inventories in commodity trade. It is legal and protected by law. Legal risk: In the name of signing sales contracts, companies carry out inter-enterprise lending and financing, which violates the provisions of Article 52 (3) of the "Contract Law" "concealing illegal purposes with legal forms", and the sales contracts are deemed invalid.

7. Hosted franchise

Different from the standard commercial franchise relationship (franchising), the investor pays the purchase price and decoration payment to the financier after the investor contributes capital to lease the business premises in his own name and pays the rent according to the requirements of the financier. The purchase, operation, finance, and personnel of the entire store are not managed by the investor, and the financing party will return the profit to the investor on the agreed date.

另一视角

换一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