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01-14 21:34:20 文章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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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税的由来,最早起源于英国,改革开放后传入中国

近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审议个人所得税修正案草案时提到,个人所得税起征点由每月3500元提高到5000元。 老百姓的税负,也说明我国的国民收入总体上进入了一个比较高的水平。

个人所得税的征收事关民生,那么个人所得税的起源和发展是怎样的呢? 那就让小编告诉大家吧。

个人所得税的起源其实已有200多年的历史。 这项税收最早于1799年在英国征收。英国最早征收个人所得税的目的是为了筹集战争资金。 因为1799年是美国独立战争的第二阶段,同年还爆发了英法战争,所以英国人在这一年征收个人所得税,战后停止征收。 1803年战争再次打响,个人所得税再次开征。 征收的起起落落,是否充分说明了当时个人所得税的主要作用? 那就是筹钱。

其实美国在1861年也开征了个人所得税,了解美国历史的应该也知道,内战始于1861年,结束于1865年,是美国历史上唯一的一场内战。 之后,个人所得税由大家平分,所以我们说个人所得税的首要作用是筹集财政资金。

个人所得税在西方还有一个别名,叫罗宾汉税。 你可能还知道罗宾汉这个角色,一个劫富济贫的英雄。 因此,经过近200年的发展,个人所得税的功能已经从筹集财政资金演变为调节个人收入和贫富差距。

我国的个人所得税可以追溯到清朝末年。 1910年10月清政府设立自政院后,时任布政大臣(省长)起草所得税条例上报自政院。 商榷。 但在审议通过之前,清政府就被推翻了。

在民国时期,个人所得税也很重要。 1914年10月,袁世凯宣布效法日本的所得税制,制定了所得税条例。 刘思开制定的所得税条例可以说是我国第一部所得税法。 但由于时局混乱英国个税申报,经济相对落后,该条例颁布后并未得到实施。

直到1936年7月,国民政府公布了所得税暂行规定,这项所得税暂行规定才真正实施。 在公布当年,即1936年10月1日,对公务员的报酬和利息收入征收个人所得税,第二年再对其他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

新中国成立后,1950年1月,政务院(现称国务院)颁布了《国民政府实施纲要》,提出征收个人所得税等14种税种。 还有当时提到的资本利得税,但至今我国还没有单独征收资本利得税。 只提出征收这14种税种,但一直没有实际操作。 直到1980年我国才正式开征个人所得税。 也就是说,从新中国成立到改革开放的很长一段时间里,我国实际上并没有开征个人所得税。 为什么是这样?

个人所得税的作用主要有两个,一是筹集财政资金,二是调节个人收入,调节全社会的贫富差距。 新中国成立后,计划经济体制,也就是我们当时以公有制为主体的经济体制,拒绝了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 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是什么? 是国有企业上缴的利润,是国家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

当然还有税收英国个税申报,主要是商品和服务税,没有个人所得税。 为什么没有个人所得税? 这其中有一个很重要的原因,那就是我们当时整体的个人收入来源比较单一,收入差距并不大。 50年代,国家实行24级工资标准。 所以当时总体收入差距不大,财政收入主要靠国有企业上缴的利润,没有必要征收个人所得税。

当时我国与其他国家的交流比较少,所以我们现在面临的跨国税收问题在那个时候几乎没有。 我们现在有很严重的跨国税收转移、反避税等问题,但当时我们处于“闭关锁国”状态,与其他国家的经济往来很少。 我们派出去的人少,进来的人也少,所以不存在跨境所得税的问题。 ,

当然,我们对个人所得税本身还是有一些政治偏见的。 当时,个人所得税被认为是资产阶级剥削劳动人民的手段,甚至宣扬国家不征收个人所得税是社会主义的优越性。 即便是1975年宪法和1978年宪法也取消了有关公民纳税义务的规定,而且这两部宪法都没有载入个人所得税的税目。 这其实是我们对个人所得税概念理解的偏差。

直到1978年以后,我国开始实行改革开放,人民经济水平逐步提高,个人所得税才重新提上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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