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7-05-19 14:22:56 文章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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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导语中国高校关于校园恋爱的一些奇葩校规,已不是什么稀罕事。但最近两起恶劣的事件依然值得关注:一个发生在山东外国语职业学院,该校用“曝光照片”的方式,即鼓励学生偷拍,来对付包括“在校园公共场合拥抱、亲吻”在内的不文明行为;另一个也是发生在山东,在滨州学院,一对大学情侣校内搂抱,结果被该校“自律委员会”的学生成员发现,发生争执,并遭到殴打。这一“软”一“硬”两起暴力侵权事件不禁让人深思:为什么在高校里横加干涉大学生情侣的事屡有发生?而且怎么能够让学生来充当“道德警察”?
 
    不管是盘查殴打还是偷拍曝光,都侵犯了大学生情侣法定权利,而且称得上是“暴力侵害”
 
    说这两起事件是暴力侵权,并无问题。在滨州学院事件中,被女朋友“抱了下”的男大学生给“自律委”成员打伤,人身权受到了损害。而在山东外国语职业学院事件中,有过拥抱、亲吻行为,被“暗探”抓拍的大学生情侣登陆“曝光台”,肖像、隐私、名誉等人格权受到侵犯,不啻是在给“示众吊打”,承受了“精神羞辱刑”,是故谓之“软暴力”。
 
    可是,正如社会学家费孝通所说:现代社会讲究个人权利,权利是不能侵犯的;国家保护这些权利,所以定下了许多法律;尤其是在民法范围内,更是重在厘定权利。这些情侣大学生的法定权利,又为什么会由人肆意践踏?
 
    “道德警察”的盘查、偷拍等行为,本身就包含了多重不道德
 
    山东外国语职业学院,用偷拍方式曝光所谓“不文明行为”。
 
    在山东外国语职业学院,登陆“曝光台”的大学生情侣被界定为“行为不文明”,该学院《学生违纪处分条例》第13条规定:“在校园公共场合存在搂抱、亲吻、勾肩搭背等不文明现象、不听劝阻者,给予警告及以上处分”;而在滨州学院,同样有着类似规定。所以说,无论是偷拍大学生情侣搂抱、亲吻者,还是群殴同学的“自律委”学生成员,其行为是有根有据的,把他们称作“道德警察”,戴了副“道德眼镜”四处巡视,并不为过。不过,这种把所谓的“条例”鸡毛当令箭的行为,真的担得上“道德”二字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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