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7-06-04 19:36:03 文章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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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备受诟病的“保险公司套取费用”问题将被重点整治。近日,中国保险报记者获悉的一份保监会下发的《关于征求?关于整治机动车辆保险市场乱象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下称“通知”)显示,监管层将出重拳打击当前车险市场虚列费用等违法违规行为。
 
    近年来,车险保障范围不断扩大,车均保费稳步下降,投保率和投保责任限额明显提升,消费者获得感和满意度也大幅提升。但对车险行业而言,长期以来存在的“高费用”“高手续费”等问题尚未得到根本解决,不仅影响车险运行效率,还伴生着违法违规和腐败行为,严重影响了保险行业形象。
 
    通知要求各财产保险公司要从合规内控到任务目标,从费用列支到费用分摊,从第三方合作平台到后汽车市场等全方位、多角度的对自身车险业务经营活动中的管控漏洞和违法行为进行自查,并制定整改方案,扎实开展自查整改工作。一柄旨在整治市场乱象,保护车险消费者合法权益,促进车险市场持续健康发展的利剑已然出鞘。
 
    具体来看,费用管控无疑是本次监管的重中之重。通知要求,各财产保险公司应树立科学经营理念,强化合规主体责任。不得忽视内控合规和风险管控,盲目拼规模、抢份额。不得脱离公司发展基础和市场承受能力,向分支机构下达不切实际的保费增长任务。不得偏离精算定价基础,以低于成本的价格销售车险产品,开展不正当竞争。
 
    “各财产保险公司应加强费用预算、审批、核算、审计等内控管理,据实列支各项经营管理费用,确保业务财务数据真实、准确、完整。”对于当前车险市场上反映最为突出的费用问题,通知明确要求,各公司不得以直接业务虚挂中介业务等方式套取手续费。并详细列明不得以虚列“会议费”“宣传费”“广告费”“咨询费”“服务费”“防预费”“租赁费”“职工绩效工资”“理赔费用”等方式套取费用。
 
    对此,通知还进一步要求,凡是在保险销售过程中向保险中介机构支付的费用,均应坚持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如实记入“手续费支出”科目。不得将与车险销售收入或保单销售数量挂钩的费用计入“宣传费”“广告费”“咨询费”“服务费”“技术服务费”等其他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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