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7-08-21 13:40:34 文章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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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建德的一对小夫妻,男方1991年生的,女方1988年生。婚后为了哄老婆开心,老公说,将双方家长共同出资买的房子登记老婆你一人名下好了。
 
  什么都好说的结果是分走45万。一开始闹离婚就是为了房子(根本目的)。男的怂,被骗,女的得意,以为目的实现房子到手,结果没想到吧?按现在的婚姻法和婚姻法解释3,离婚诉讼涉及不动产的判决,会考虑当初购房的实际出资人的,偷鸡不成,好商量,顺手牵羊摸个蛋,一举拿下45万,居然被媒体评价为善良?
 
  不过说实在的,人家小两口乐意,男的乐意把房子给女的 ,说什么人财两空,人家薛之谦还净身出户呢,男生多点担待没什么不好,另外,要是签协议的富豪,要求离婚女的什么都没有,你们怎么不说女的人财两空呢?
 
  而在之后呢,其实完全可以说是拒绝另一方和小孩见面,限制另一方与小孩见面的情况。这情况你阿姨可有?离婚只是父母双方的感情纠葛,其实不应该牵连到孩子。但愿你阿姨能明白。即便是我说的第一种情况,男方无力承担抚养费,也应该让他陪伴小孩成长。
 
  法院也是执行不能。当然咯,争取到了抚养权,男方也被判了抚养费。既然是争取到的,可见男方也有承担父亲责任的意愿,只是被判给了女方。既然有承担父亲责任的意愿,一般很少不愿意承担抚养费义务的情况。司法实务中很多是抚养小孩一方拒绝另一半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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