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7-09-11 15:57:42 文章来源:互联网
微博 微信 QQ空间
    我的换房经历虽说不上惊心动魄,但也算步步惊心了——临到过户时,房东让我按现在的市场行情,额外补偿70万元市场差价。
 
    事情要从去年9月说起。
 
    2016年9月,我考虑再三,决定把老房子卖掉,换一套大点的房子。
 
    新看中的这套房子是二手新房,套三单卫,三楼,90.5平米,客厅餐厅面积还不错,没有过道浪费,卧室单独靠小区,比较安静。因为楼层低,后面靠商业,所以是两梯三户,往上的就是两梯六户。房子装修了一小部分,不过说实话,很LOW,最后我是全部拆除,重新装修。
 
    9月30日,我们在中介处签订了三方合同,谈妥了总价,首付款比例,并交纳了定金。这个房子还有个特殊情况,房产证还未拿下来,所以签订了购房合同和补充协议。现在想想,幸亏有了这个补充协议。
 
    当时因房东急于想提前还房贷,而我卖房的尾款还未下来,所以和中介商量,决定帮房东支付因这段时间尾款未到账所产生的原房贷利息,当然这也签订了补充协议,并约定,允许我在此段时间内入场装修。
 
    2016年12月,我收到了卖房款,按照约定将首付款在中介的见证下转账给了房东,并在中介的监督下,去银将此首付款用于房东提前还房贷。
 
    我留了个心眼,坚持让房东在所有转账小票凭据和收据上面都签了字,按了手印。当时房东还说,用不着这么麻烦吧,我也是守规矩的人。事实证明,不管是不是守规矩的人,这个签字盖手印的流程,真的是必须且必要的。

    过完了年,新房装修完成,我从原来的老房子搬到了新房子。期间每每看到不断上涨的房价,就庆幸自己尽快换房的决定是多么明智。
 
    然而,麻烦也从这时开始了。
 
    接下来,就是履行购房合同的后续手续。和中介联系了以后,知道房产证已经在开发商手上,但房东却一直不去拿,还说因为开发商延期拿产权证,造成了损失,要告开发商。
 
    我问中介,我的网签合同是否已经办理,中介说早就办理签字,银行批贷手续都下来了,就只差缴纳税费和过户。

另一视角

换一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