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8-01-19 20:08:07 文章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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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事儿啊提法挺新,但事儿不太新。

    24小时警局?
 
    难道以前不是24小时吗?
 
    110本身就是24小时嘛!
 
    但我在单元门上看见了一张告示性通知:"亮身份、当楼长、保平安、护稳定"的通知,并明确了警官姓名、联系电话、和警官像片,以及职责和二维码等。
 
    我扫了一下二维码,便进入了。觉得还有点意思,但不主张警官去当楼长,这是没有法律明文规定的。
 
    一是居民区的居民楼管理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由业主大会选聘物业公司按照《物业服务合同》进行服务的。
 
    一名警官自告奋身去当楼长,与法无据。给人感觉名不正言不顺,即使警官在该楼居住,也要当选业主委员会成员或由居民选举后,方有可能。
 
    二是居民区的社区管理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委员会条例》管理的。
 
    人民警察保护公民的生命财产安全。主要是通过社区党组织和居民自治组织提高群防群治综合能力,震摄犯罪,提高公共安全水平。
 
    警察的作用主要是震摄和打击犯罪。把警力分派当楼长,不利于警察安全,也不利于社区依法管理。
 
    三是警力进入社区也叫警力下沉本来是正确的。
 
    但这个下沉的方法应该是快速出警才能遏制犯罪。
 
    建议"24小时警局"应该是一个智能网。利用北斗系统兼容的GPS系统。
 
    北斗的民用达到米的精度。
 
    让"24小时警局"与全市九门道路、社区、楼栋监控系统联网。只要居民扫码"24小时警局",打开卫星定位系统,便进入了国家的安全保卫系统。
 
    一旦发生险情。警官能在几分钟内处警,这种力量才是重拳。
 
    建议调整一下吧。爱惜警力就是爱护警官,警官本身处在与犯罪作斗争的前线,更要注意安全。警官是出警的,不是当楼长的。
 
    "人在包头"先生这个问题具有现实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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