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8-02-24 14:00:02 文章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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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银行信息港消息 近期,人民银行杭州中心支行公布对拉卡拉支付有限公司浙江分公司、中汇电子支付有限公司浙江分公司的行政处罚(杭银处罚字〔2018〕14-15号),合计罚款10万。上述2家单位未按规定建立有关制度办法或风险管理措施、存在危害支付服务市场的违规行为。

  中国人民银行杭州中心支行决定,对拉卡拉支付未按规定建立有关制度办法或风险管理措施罚款1万,对存在危害支付服务市场的违规行为罚款3万,合计处罚款4万;对中汇支付未按规定建立有关制度办法或风险管理措施罚款3万,对存在危害支付服务市场的违规行为罚款3万,合计罚款6万元。

  附公告截图:

未按规建立制度 拉卡拉支付及中汇支付被央行罚10万

未按规建立制度 拉卡拉支付及中汇支付被央行罚1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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