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8-05-04 13:42:21 文章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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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南京江宁区东城家园小区居民发现,楼下的金发农贸市场部分面积正在进行装修改造,听说承租方要在这里建设一个游泳池。

这本来可以方便小区居民健身,大家却纷纷表示不敢去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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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下开挖游泳池,楼上居民担惊受怕

居民反映的农贸市场位于小区居民楼一层。目前一部分面积正在装修施工,一位施工人员表示,这里要建成名尊国际健身馆,其中配备游泳池。

健身会馆的正上方就是居民楼住宅区

这么挖游泳池?!

难怪楼上人害怕

......

大家担心居民楼支撑柱压力突然增大,会对房屋安全造成一定的影响。也多次要求施工人员停止施工,但是对方却关起大门一直在内部偷偷开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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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方称下挖游泳池具备相关手续

这样挖游泳池经过相关部门同意了吗?

施工的负责人王某表示,下挖游泳池有完备的设计方案,而且整个施工行为也是经过主管部门允许的。

那么,负责人口中的审批手续到底是啥?

施工现场外部的一份公示牌上写着:工程名称为南京明尊健身中心内装修工程。

公示牌上还附着一份由江宁区住建局房屋安全管理办公室出具的“说明”:现拟定在房屋一层增设泳池,已提供由上海都市建设设计有限公司出具的设计方案,房屋安全管理办公室要求严格按照图纸施工,不得影响周围业主的正常使用,不得进行违法建设。

那么,这份说明是否能够表明主管部门对下挖游泳池的行为许可了呢?

对此,江宁区住建局房屋安全管理办公室负责人表示,这份说明不能作为施工的审批手续。

负责人表示,这份说明只能证明根据设计方案,下挖游泳池不会对房屋安全结构造成影响,但并不代表下挖行为是合法的,施工单位以这份说明强行施工是不合适的。

根据《江苏省城乡规划条例》第三十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开挖建筑底层地面,不得擅自改变经规划审批确定的地下空间的使用功能、层数、和面积,确需改变的,应当经原负责审批的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审批。也就是说,下挖行为应该由城管规划部门进行审批、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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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表示没有合法手续不准施工

但城管部门却是这么说的↓↓

他们之前在接到投诉时就介入了调查,但施工人员提供了住建部门出具的说明,其中有“按照图纸施工”等字样,他们就没有办法介入处理。

江宁区住建局工作人员表示,房屋安全管理办公室出具的这份说明的确有可能引起歧义。

下一步他们将对这份说明进行收回,并杜绝此类现象再次发生。

针对居民们的反对意见,东山街道章村社区已经组织施工方,居民代表进行多次协商,目前已经拿出了初步的解决方案。

另一视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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