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8-06-21 09:32:10 文章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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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房价的上涨,让人们在婚姻中对房产的权属也格外重视了。若结婚前,一方已全款买房,无任何负债,那么,这套房子在男女双方离婚后,产权属于全款的一方。这是在新颁布的《婚姻法》中有规定,婚前全款买的房子,属于婚前个人财产,即使结婚也不属于夫妻二人的共同财产,离婚的另一方不可主张权利。
 
  若结婚前,一方已贷款买房,那么离婚后该房怎么分割呢?我们可以从《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十条中来获得进一步的认识,该法律条款规定:“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也就是说,结婚前男女一方贷款买房且房子登记了其名字,结婚后,双方一起共同生活,一起共同消费,一起共同还款,若哪天双方不开心,闹离婚了,关于房子产权名额的处理和分配,先由男女双方共同协商决定。不管协商的分配比例为多少,法院皆会支持。
 
  若双方协商不成难以达成协议,法院可以判房子给结婚前贷款先支付的一方,但没有还掉的部分,则成为了原支付者的负债。而对于结婚后用于共同还贷款的资金,以及房产的相应增值部分,婚前贷款买房的一方,应按照另一方的实际支付情况,补偿相应的本金及房子增值的相应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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