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8-06-28 16:34:17 文章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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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经有朋友问我,看起来实际到手的都一样是¥8000,还省了社保个人缴纳部分的几百元及个税,何乐而不为?合同怎么签有什么所谓?

首先,我们知道有的单位工资构成有多个部分,我们需要根据合同的全部内容来分析,比如说一些销售岗位,合同上写的基本工资¥xxx,绩效奖金¥xxx、补贴¥xxx,项目提成¥xxx等等的组合。这样下来基本工资自然比实际到手工资要少得多。

另外,我们和大家简单算一笔账,这样能更清晰的明白企业这样做在成本上的差异,从而理解并找到企业这么做的原因:

相信题者所说合同上签的¥1510已是其所在城市最低工资标准,也是该城市社保最低购买标准。以这个基数计算,企业除每月支付的工资之外,还需要上缴社会保障等相关部门如下黄色本分的费用,包含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如果企业正规则还应有住房公积金合计¥478.5元;而按实际应发工资¥8000计算,企业需要缴纳的其他费用则高达¥2535.2,是合同额的5.3倍。

如图示:

如果公司只有一项工资组成,那么由此可见,公司的这项合同要求意图明显。另外,就是与合同上基本工资相关的支付也相应的大打折扣,包括什么加班工资、假期折算等等。就算企业违反劳动法不合理与个人解除合同,所需要赔付的补偿金也将会按合同金额标准进行计算。正常情况下,这样的差距直接就是¥8000与¥1510的差距,足足5.3倍。

姜太公钓鱼,愿者上钩。

就业实际上还是一个双向选择的过程,我们不认同企业的这样做的,但也不能说企业的这项要求就一定是剥削员工,因为每个企业的对用工标准都有一套自己的游戏规则。如果个人不能接受,那就坦坦然然的换一家,不需要拖泥带水,你说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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