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8-12-26 22:09:34 文章来源:互联网
微博 微信 QQ空间
    签署了离婚协议,只要正式离了婚,离婚协议上的条款就具有法律的效力。因为,协议是在双方公平协商的前提下,逐条拟定的,只要签了字,就应该担负起责任。这是一个人讲不讲信誉,有没有担当,也是人格和尊严的问题。

    共同担负起抚养未成年的孩子,是法律赋予父母必须履行的责任和义务。离了婚,女方违约,没钱给不起孩子的抚养费。要是暂时性的困难,以后再补上,法律就不会追究责任。要是长期拖着不给的话,法律会追究遗弃罪的责任。
 
    由于女方违约失信在先,男方完全可以将女方告上法院,要求法院责令女方履行对孩子的抚养义务。除非女方遇上了突发的事件,导致丧失了体力劳动能力,又没有任何经济来源,才有理由不履行对孩子的抚养责任。这才是合法的,法律也会支持。
 
    照理说,要是一个家庭妇女,从没有出去工作过,一旦离了婚,要找一份工作,是有一定困难的。要是一个有责任心,自强,自立,自信的女人,哪怕到饭店去打工,或者是站柜台,也会积极主动的去寻找一份工作,来解决自己的困难和抚养孩子的问题。离开了男人,自己养不活自己,也履行不了抚养孩子的义务,真是悲哀呀。

另一视角

换一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