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9-03-01 21:34:17 文章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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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征求意见稿行成法律条文后,只是改变了计价方式而已,之前标识是建筑面积(包括公摊面积+套内面积)的房价,之后套内面积的房价,没对总房款产生变化。
 
    房价上涨非计价方式的改变供求关系,房价上涨原因很多,正如任泽平所言:长期看人口、中期看土地、短期看金融。
 
    改用套内面积计算房价,并没有改变公摊面积开发成本,只是公摊面积的成本由开发商承担。让开发商买单没问题,但有问题是开发商买单的费用肯定会转嫁在房价上,开发商非慈善机构?最终仍然是购房人买单。正所谓:买的没有卖的精,羊毛出在羊身上。
 
    那么房价会上涨吗?公摊的费用将分摊在购房人的房价上,表面上是套内面积计价上张,是在建筑面积基础上计价改变的上涨,总房款是相同。因此房子告别公摊面积后,改变了计价方式当然房价有改变,不会产生总房款的上涨。即使以后房价上涨也是供求关系和出台政策发生了改变导致的结果,改用计价方式并没有对房价产生实质性改变,不必误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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