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9-03-16 23:08:22 文章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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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夫妻感情岌岌可危的情况下买房,一旦感情破裂导致离婚,依法就可以把它看成是夫妻的共同财产,不可避免要分给对方一半,想保也保不住。
 
    依据婚姻法的规定;自领结婚证共同生活在一起,就成为了合法的夫妻,在婚姻期间内任何一方的收入,属于夫妻双方的共同收入,用共同收入添置的动产和不动产属于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对共同财产,双方都有平等的使用权,买卖权,赠予权和处置权。由此可见,只要在婚姻期间内,任意一方添置的财产都属于双方的共同财产。
 
    楼主可能是遇上了买房所谓机不可失,失不再来的大好时机,就必须换一种方式还买房,可以把钱交给父母,以父母的名义来买房,那么房产就变成了父母合法的财产。
 
    只要办理完成交款手续,在办理房产确权的时候,父母写下赠送约定,无偿的将房产赠送给你,把房产登记在你的名下。依法可以看成是,单方在婚姻期间内接受父母的赠予,属于个人财产,你就对该房产拥有了绝对的归属权。对方要想找出属于共同财产的证据,简直比登天还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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