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9-07-29 16:44:48 文章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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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首先,我们要了解《物权法》和《合同法》的规定,依照章程办事,就不可能存在办不到的事情,情侣之间合作买房,或者是赠送永远不是梦。
 
    依据物权法的规定,谁出资,谁买房,房产的拥有权就是属于谁的。该房产的确权者就拥有了绝对的使用权,买卖权,赠予权和处置权。
 
    又依照合同法的规定,只要合同双方都是属于法定的独立行为责任人,在平等的基础上,签订的任何合同协议内容,双方达成一致意见认可,都是合法的。
 
    如果情侣在谈恋爱的过程中,双方愿意合作贷款买房,这符合《物权法》和《合同法》的规定,未领结婚证,贷款买的房就应该写双方的名字才是合法的。
 
    如果在谈恋爱期间是单方贷款买的房,你的首付部分和婚前还贷的部分,应该属于你婚前的个人财产。结婚后的还贷部分才是属于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等还贷完毕才能加上对方的名字。
 
    如果在谈恋爱期间,单方付首付贷款买的房,首付部分和婚前还贷部分,只要你愿意在房产证上加对方的名字。依法属于情侣之间的互相赠送财产行为,是合法的,也是受到法律保护的。
 
    按照楼主的提问,你们还在谈恋爱,八字没见一撇,九字还不见一勾,婚前个人贷款买的房,再加上对方的名字,这无异于是把你一半的财产送给了对方,除非脑袋瓜进了水,被门挤了。否则,正常人是绝对不会这么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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