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9-09-02 15:00:04 文章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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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三条第二款,遗产是指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

  所以,爷爷奶奶农村的房子属于公民的合法财产,可以依法继承。

  所以,父母是爷爷奶奶的法定第一顺序继承人,子女又是父母的法定第一顺序继承人,父母继承爷爷奶奶的房子后,爷爷奶奶农村的房子就是父母的房子,父母的房子子女又可以以第一顺序继承人的身份继承。

  但值得注意的是,子女继承的仅仅是爷爷奶奶遗留下来的老房子,并没有包含宅基地使用权,农村宅基地使用权是不能继承的。

  户口在本村集体的子女,如果自己没有宅基地的情况下,继承了爷爷奶奶、父母遗留下来的房子,就可以享有宅基地使用权,这种情况,子女继承房屋后可以依法申请宅基地拆旧建新。

  户口不在本村的子女或者子女本身已经有宅基地的情况下,继承父母或者爷爷奶奶遗留下的房子,在宅基地确权时,应注明继承所得,不得推倒重建。也就是说,没有宅基地资格权的子女继承了农村父母的房屋,只能居住使用或者自愿有偿的退出宅基地,不愿退出宅基地的,直到宅基地上的房屋失去居住使用价值时,按危房性质依法拆出,宅基地恢复成耕地,宅基地复垦后,继承人可以继续经营复垦的耕地,直到耕地承包期到期后,政策收回土地重新分配调整时,继承人不再享有该土地承包经营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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