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9-12-15 21:08:57 文章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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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取消土地出让金,只按建安成本卖,房价最少降价60%以上。简单来说,建安成本在一线城市和四五线城市,也就1000-2500左右,如果只按建安成本卖那么,房价也就四五线城市1200,一二线城市2500。可能吗?
 
    简单来看,一套房产,最大的成本就是土地成本,其次是税收,再次是建安成本,最后是中介和其他税费成本。当然,如果从居民购房角度来看,房贷占比接近于房价总价本身——这属于交易的资金成本,如果你全款买房,该项成本为零。
 
    有数据显示,一套住房中,土地加税收占了房价总价的65%以上,而其中,土地出让金占比最高。并且,一套房在寿命周期结束或者拆迁过程中,还需要支付“补交土地出让金”的情况,主要是土地所有权年限到期之后的事。
 
    而土地出让金和房产相关税收,是地方政府之所以热衷于房地产的核心因素,如果按照“只收建安成本”出售,那么,意味着,土地出让金和税收全部免去。这个本身不符合任何经济规律——即使西方土地私有制,土地也需要支付购买成本。只不过我国是土地国有制,并且每套住房的土地所有年限一般是“70年”,而扣除建安时间和销售时间够一般居民购房够拥有的土地年限都会不足70年。而二手房之所以价格一般低于一手房,主要原因就是“土地所有权年限”的折扣,即剩余年限越短的房产即相对同等条件的房价越低。
 
    而为什么土地国有制和土地出让金,是地方政府的主要“动力”和“动机”?这是因为地方的主要财源除了土地出让金以外,只有消费税(本月改革的消费税试行条理改为消费税)和遗产税,房产税。但是,因为这三者目前尚未改到位,税基太小,不足以替代土地出让金对地方财政的收入。因此,地方只能以拍地招商引入开发商建设来完成财政资金的收入和税收的收入,才能得以支付地方公务员和地方建设的资金需求。
 
    而一旦失去土地出让金,哪怕不是完全“失去”,只是因为房价下跌,土地拍卖流拍,就会导致地方的公务员工资支付,以及地方到期债务支付成为巨大的问题。这也是为什么存在“房地产调节周期”和“经济对房地产的依赖症”的根本原因。
 
    因此,只收取建安成本的想法,等于地方政府倒贴,开发商倒贴,那么,就没有任何利益,也就没有任何动机去开发楼盘,没有任何动机去搞“拆迁”和“挖路创造gdp”的意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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