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9-12-15 22:14:19 文章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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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劳动法规定最多赔偿十二年,请问我干了十六年应怎样赔偿?根据你描述的情况,实际能不能得到经济补偿还需认真进行分析。劳动法对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或是经济补偿并没有明确的规定或是标准,但是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是非常清楚的,建议你认真学习一下劳动合同法,才能更好地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第一,用人单位在什么情况下,要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
 
    对于用人单位在什么情况下解除劳动合同,要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这在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是有具体规定的,我归纳了一下,在以下两种情况下用人单位应当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
 
    一是劳动者按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的条件主动辞职的,用人单位要给予经济补偿。第三十八条包含了6个方面的具体内容,最主要就是没有按时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没有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等,如果是因为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中规定六类原因中的任何一种原因而主动辞职的,用人单位必须给予经济补偿。
 
    二是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除了劳动者已经依法领取社会保险待遇,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以外,其他情形都需要向劳动者依法进行经济补偿。除了经济补偿以外就是经济赔偿,经济赔偿和补偿是不一样的,经济赔偿是因为用人单位的过错而向劳动者支付的经济赔偿损失。经济赔偿金的标准是经济补偿金标准的2倍。经济赔偿是指用人违反劳动合同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而用人单位拒绝履行,或是劳动合同已经无法算履行的情形,才需要对劳动者进行经济赔偿。支付了经济赔偿不再享有经济补偿,享有经济补偿的不再享有经济赔偿。
 
    第二,经济补偿或是经济赔偿,都没有最高12个月的规定。
 
    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经济补偿按照劳动者在用人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个月支付劳动者一个月的标准工资,这个标准工资是劳动者自用人单位劳动合同解除之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满一年算一个月,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算一个月,不满六个月算半个月。你在用人单位工作了十六年,按照规定应给予十六个月的经济补偿,而不是最高的十二个月。如果你的工资水平高于你所在城市公布的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的三倍,那就是按照当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的三倍来进行补偿,这种情况下,补偿标准最高才是十二个月。比如你在用人为辞职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为每月8千元,那么补偿十六个月,总计就是128000元,而不是十二个月的96000元;但是如果你是拿年薪制的,假如你们当地的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为每月6000元,但是你的月薪是2万元,就按照每月18000元来补偿,最高补偿十二个月就是216000元,而这时就不能按照十六个月来补偿。
 
    第三,如果你不是按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而辞职的,没有经济补偿。
 
    如果你是个人原因辞职,而并不是按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主动辞职,也不是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也不是因为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而解除劳动合同,在这种情况下辞职或是离职的都不会给予经济补偿,至于属于哪种情况辞职或是离职,由于没有具体的描述,所以无法做出准确的判断。
 
    综上所述,你在单位工作了十六年,如果是你主动辞职,而且主动辞职不属于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的情形无法享受经济补偿,如果属于用人单位主动解除劳动合同,只要不属于已经依法领取社会保险待遇的情形,都能得到十六个月的经济补偿,而不是最高的十二个月,只有你本人的平均月工资超过当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情形,才能享受最高十二个月的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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