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0-01-08 16:04:20 文章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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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农村有宅基地,现在户口又迁到城市去了,宅基地该怎么处理?

  这个问题在农村普遍存在,关系到大批进城农户的切身利益,为了维护进城农户的合法权益,国家多次出台政策文件,颁布法律法规,不得以退出宅基地使用权作为农户进城落户的条件。那么这句话如何理解呢?实际上已经回答了这个问题。也就是说,农民将户口迁进城后,农村的宅基地可以选择保留,也可以选择自愿有偿退出,村集体不得以户口迁出本村为由强制性无偿收回农民的宅基地。

  只不过,目前《土地管理法》规定,农村宅基地的性质属于村集体所有,只有本村村民才有资格在本村建房子。这句话要注意两个关键点:

  一、保留宅基地不代表能建房子。

  农民进城后,农民在农村原有的房屋占用的宅基地在房子完好的条件下,农民可以继续使用宅基地,但不得新建、扩建、改建,这是宅基地的资格权决定的。

  二、不能新建、扩建、改建不代表宅基地就要被无偿收回。

  农民进城了,农村的房屋可以维护保养好,宅基地仍然归进城农户长期使用,即使房屋不在了,房屋占用的土地合法权益仍然归进城农户使用,进城农民可以选择复垦,出租,或者有偿转让给本村村民,还可以主动将空宅基地归还给村集体,农民主动将宅基地归还村集体的,应当获得合理的经济补偿,村集体无权无偿收回进城农户的合法权益,也就是说,人家户口迁走了,将宅基地让出来,应该获得合理的经济补偿,不能说人家户口迁走了,就让人家空手出村,这也属于有偿退出宅基地的范筹。

  三、进城农户不能在农村新建、扩建房屋的规定是暂时的。

  个人认为,农村宅基地属于村集体所有的规定,随着城乡一体化发展和城乡融合发展要求,此条法律有可能会逐步修改或者删除废止,中央一号文件提出,要逐步推进村改居改革,如果实现村委会改居委会,农村宅基地性质就自然变成城镇居民建设用地,属于国家所有,那个时候,无论是原城市居民还是农村居民,只要宅基地符合城乡规划就可以批准建房,就不存在城市人不能回农村建房子这一说法了,只不过实现城乡一体化是个非常慢长的过程。

  综上所述,在农村有宅基地,户口迁进城了,农村的宅基地可以保留,可以有偿出租、依法转让,还可以自愿退还村集体,但不能新建、扩建、改建,村集体无权强制无偿收回宅基地,确实需要征收的,也要依法支付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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