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02-21 07:58:10 文章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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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不动产统一登记是指对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地上建筑物、构筑物进行统一权属调查、统一权属登记、统一发放不动产统一证书。宅基地权属登记发证是维护农民权益、维护农村社会和谐稳定、促进乡村振兴的一项重要基础工作。

1.明晰产权,通过对宅基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的调查,确认所有权来源,记载于册,颁发不动产权证书,依法认定农民合法财产权。

2.妥善处理历史遗留问题,解决权属纠纷。由于种种原因,一些已登记或未登记的宅基地和房屋存在权属争议。此次通过不动产统一登记,根据不同阶段、不同类型,坚持尊重历史、实事求是的原则,开展确权登记。纠正错误,解决权属纠纷。

3.房屋权利信息更加完整准确,房屋、处所统一登记一体化。信息权属信息和高精度测绘进行数字化处理,使宅基地使用权和房屋权属信息更加完整准确。 农村宅基地使用权是中国特有的独立用益物权。农村居民在集体经济组织依法取得的宅基地上建造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并有限制地占有、使用和处分该宅基地的权利。 它具有严格同一性、自由使用性、永久使用性、严格从属性和范围限定性的特点。它的获得方式是本原获得和派生获得,它的消除形式是绝对消除和相对消除。农村宅基地使用权享有权利,承担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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