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0-04-22 20:43:11 文章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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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门面租户以疫情为由不交租金,今年肯定会发生很多这种情况。总体说,我们应该在友好协商的基础上,区分不同的情形来处理。

    我们在签订合同的时候,通常都会有一条款,但平时没有引起我们的注意。
 
    那就是发生不可抗力的条款,由于自然灾害、国家政策调整等不以双方意志为转移的客观因素发生时,合同可以变更或者解除。
 
    但是这一条款通常我们都很少使用,今年疫情的发生就属于不可抗力因素。
 
    但不是说发生不可抗力因素就可以解除合同或者免交租金。
 
    如果因为疫情影响,根据疫情管制要求,门面不能开门,收入受到很大影响,或者根本没有收入,租户可以根据合同要求解除合同,或者提出能否减免租金。
 
    对于解除合同,不会有太多争议,合同约定的权利和义务自然终结。
 
    如果合同仍要继续履行,对于是否减免租金需要双方本着互相谅解的原则协商解决。
 
    其实作为房东来说,也同样是疫情的影响者,在疫情来临时,双方还是应该共同协商,共抗疫情,共度难关。
 
    如果疫情发生,门面不但没有关门,反而因为其经营的垄断性取得了巨额收入。比如一些小区门口仍在经营的超市,水果店,药店等等。他们如果提出减免租金,就是没有道理的。
 
    因此,疫情来临,租户要求减免租金,双方还是要在合同约定之下视情况商量着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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