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0-04-30 10:56:24 文章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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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国的破产与外国的规定存在部分差异,即谁举债谁偿还的原则。对未来创业没有太大影响,前提是先将之前的债务还清。常意义上的“破产”是指“破产清算”,破产清算就是清算资产,关门还债。而破产保护则类似于发生交通事故时的“安全气囊”,可以起到缓冲的作用。在破产保护期间,债权人不得强制要求还债。破产企业,也就是“债务人”,仍可照常运营,企业管理层继续负责公司的日常业务,其股票和债券也在市场继续交易,但企业所有重大经营决策必须得到一个破产法庭的批准,企业还必须向证券交易委员会提交报告。申请破产保护的企业可以通过资产的重新整合以及剥离不良资产,使公司重新走上正轨,甚至变得比以前更加强大。但如果申请破产保护的公司重组失败,最后还是要破产清算。在我国,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的规定,申请(被申请)破产的债务人应当具备法人资格,不具备法人资格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合伙组织、农村承包经营户不具备破产主体资格。国有企业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时,应当提交其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其破产的文件;其他企业应当提供其开办人或者股东会议决定企业破产的文件。

  乐视创始人贾跃亭在外国申请个人破产重组,引发极大关注。在国内,贾跃亭被列为俗称“老赖”的失信被执行人,名下的未履行金额过百亿元。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数据显示,全国失信执行人已超过千万。他们中并非所有的人都故意欠债不还,有相当一部分确无财产可供执行,被迫成为“老赖”。

  债务人被“破产审理”后,今后条件成熟或者说债务人有条件时还是需要偿还债权人债务。债务人恢复信用之前,不得从事有关高消费行为。个人破产前债务偿还比例由法院主持,债务人提出方案,债权人或者债权人代表表决。若有不诚信行为,债务人需要承担法律后果。若给债权人造成损失,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目前来看,个人债务动辄几百万几千万的,可以申请个人破产,如果只是几十万债务,估计不会被允许进入破产程序。

  当然咯,个人破产制度的实行将是我国市场经济上浓墨重彩的一笔,不仅可以让破产人重头再来,继续为社会创造财富,还能有效分散风险,保护创新。不过投机之人无处不在,个人制度在设计时应最大限度防范“可乘之机”,用法律、经济手段让“假破产”的代价高于收益,才能扬长避短,使其发挥最好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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