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0-07-20 16:42:55 文章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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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农村宅基地地的转让是一个很复杂演变过程,没有标准价格,没有统一的政策,一个市郊的几个乡,几个村就有几个不同的版本,过去叫土政策。
 
    本人曾经在郊区买过二次宅基地,八九十年代以前,农村宅基地管理松懈,经村委会同意,上报乡政府备案,以村民小组为单位出售宅基地,比如我们南阳市北关村,这个北关村市民归属居委会没有地,蔬菜队归属村委会,八一年,北关村出售宅基地,11x12三间房地皮,村民一处宅基地免费,村民夫妻一方有户口150元,夫妻俩都有工作,户口不在的300元,非原住民外来关系户500元。八五年2000,九零年5000,九三年8o00,后来不对外来户,外来户可从村民手中买二手宅基地,现在的三间房宅基地带房子独家小院近郊一套看位置100万到200万。
 
    这种房后遗症比较多,土地法公布以后,私自买卖不受法律保护,乡村组三级不承担责任,如果是政策性拆迁,按户口分配安置房没有外来户,商业性拆迁不享受集体优惠政策,一旦买卖双方发生纠纷,法院受理只承认民间借贷退房还钱,购买方损失惨重。
 
    远离城市的宅基地不值钱,村民之间内部买卖连建房成本也收不回来,三间平房想卖三万元没人要,外来户不敢买,所以农村有许多闲置房,危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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