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0-08-21 16:53:19 文章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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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果从“面”上来回答题主的问题,就是“有合法有效遗嘱的,按照遗嘱执行;没有合法有效遗嘱的,按照法定继承执行”。
 
    但是,对于再婚家庭来讲,尤其是针对各自有子女的情况,按照法定继承,会存在一个比较明显的结论:再婚夫妻,谁先过世,谁自己的孩子“吃亏”。
 
    我们用题主的情况,从法定继承的角度,来简单推演一下:
 
    前提
 
    按照题主描述:男方有婚前房产;男女双方,均与对方子女不存在扶养关系。
 
    再做两个假设:(1)男女双方,各自的父母均已过世;(2)男女双方,再婚前,各自均有一个子女。
 
    男方过世之后,房产的处置过程
 
    男方的房产全部作为遗产,由其法定继承人,即自己的子女、再婚配偶继承,各自1/2。
 
    女方过世之后,她继承的1/2份额,由她自己的子女法定继承。
 
    所以,最终的结论,就是男方个人的婚前房产,由自己的子女、没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各自继承1/2。
 
    换句话说,结论就是:个人的财产,个人的子女不能全部继承。与个人没有关系的人,分走一部分财产。
 
    建议
 
    很多再婚家庭都会面临此类问题。有很多人想把财产留给自己的孩子,最终发现,还全给不了。这里我们不去指责这种想法的对错——这是人之常情:谁愿意把自己的财产,给到与自己无关的人?
 
    所以,建议对于再婚家庭来讲,通过遗嘱的方式解决身后继承问题,是一个比较好的选择,当然,也要本着对再婚配偶负责的态度。
 
    可以采用这样的思路(非规范表达方式):
 
    本人去世后,个人财产全部由自己的孩子继承。
 
    保留再婚配偶的居住权。
 
    通过这样的意思表达,既保证了财产给到自己想给的人,同时也照顾到配偶的生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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