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0-09-01 23:03:47 文章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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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连夫妇经过中介看房,因为嫌弃中介费太高,最后找了别的中介成交,然后被打。
 
    得确认2个事:
 
    大连夫妇和第一个中介看房是否签订了看楼书。
 
    是否只是和第一个中介看了这套成交的房源,还是说也和那个成交的中介看过?
 
    如果签订了看楼书,那第一个中介完全可以去起诉大连夫妇,如果没有那就只能在道义上谴责。
 
    如果同时也和另外一个中介看过那套成交房子。只是在两个中介之间选择那就无可厚非。
 
    所以如果是跳单是不对的,道义上来说,但是仅仅只是道义上,并不违法。
 
    中介打人。那就不仅仅是道义上了,涉及违法了,肯定也是不对的。
 
    如果我大连夫妇的朋友,我会建议他直接和第一个中介谈判,别人愿意这么多做,你们愿不愿意吧,反正市场都是透明的,相信可以谈很多价格下来。
 
    如果我是第一中介,我不会告诉他,可以先和大连夫妇友好协商,看是否可以给予一定的赔偿,我也不会告诉他,打人不对,但是你们店你就在小区门口,有千万种方法让大连夫妇头疼吧?何必打人呢?
 
    说到底,现在中介行业竟然没有一部专门法律可以遵循,只有一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和一个《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法规可以遵循,所以很多灰色的空间,只能以后行业越来越规范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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