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0-09-03 18:33:16 文章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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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种贷款房,涉及到离婚分割的时候,特别麻烦,没有什么好的尽快去除对方名字的办法。如果说可选的途径,只有两条:一条是不管用什么方法,把房贷全还清;一条是看贷款银行的态度。
 
    第一条途径,可能按照题主的描述情况,有些困难。但是如果可以,这是最好的方式。
 
    关于第二条途径,按照现实中的做法,实现起来很困难。
 
    变更贷款人,比较困难
 
    根据题主的描述,既然“房产证如果办下来她的名字还挂在上面”,意味着当初购房的时候,合同上应该写的是两个人名字(或是对方的名字),否则办理房产证的时候,不可能会有对方名字。
 
    那么,在上述前提下,意味着题主与妻子是共同还贷人。因为房产处于抵押状态,银行又是抵押权人,房产是不是能变更偿贷人,完全是银行说了算。而多数银行是不愿意更换(或者去掉)贷款人的。
 
    因此,去银行问问吧,如果同意,赶紧变更,然后再办理房产登记人的变更手续;不同意,没办法。
 
    不能变更的情况下,如何降低风险
 
    确如题主所讲:还有18年还贷期。时间很久,一旦俩人离婚,今后能不能找到对方、对方是不是还会配合,都是未知数。
 
    这里只能给出一些建议,把风险降低:
 
    首先,题主不用担心的是,对方处置不了这套房。当然,题主自己也处置不了。
 
    俩人一旦离婚之后,按照协议房产归题主,意味着今后贷款的偿还全部由题主负责、而且还贷的钱与女方再无关系。所以,还贷的钱一定要做好出资记录,把每一笔划账记录都保存下来。
 
    离婚协议一定要保存好。这是证明这套房子从实质上已经属于题主个人的最重要的凭证——离婚协议,本身就具有法律效力。
 
    至于到时候想变更登记人,能不能找到对方、对方是否愿意配合,只能看情况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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