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0-10-27 19:54:30 文章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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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照现有政策,无论是想下乡买房、还是买块地自己盖房,愿望很美好,实现不可能。
 
    不知道题主提到的“宅基地改革”指的是什么。关于农村宅基地的管理问题,近年来出台了一系列政策。这里只捡一些与题主问题有关的政策:
 
    2018年,农村宅基地“三权分置”。指的是集体所有权、农户对宅基地的资格权、和农户对宅基地使用权。
 
    2019年,中央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的通知》。要严格落实“一户一宅”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面积不得超过本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严禁城镇居民购买宅基地。
 
    2020年5月,自然资源部印发《关于加快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工作的通知》,要求在2020年底基本完成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工作。
 
    这些政策、通知,核心表明了:
 
    宅基地属于集体,只有同集体户成员具有宅基地的使用权(通过继承方式,非同集体农户成员获得的宅基地使用权,是一种特殊情况,后续阐述),而且以户为单位,不能超标。
 
    这里一直在强调一个词——“农户”,是为了与题主提到的“城里人”区分开。因为:
 
    所有的改革也好、措施也罢,宅基地只能分配给同集体农户,而且是无偿分配的。说明的意思是:宅基地使用权不能买卖。回到题主问题,如果想回乡下养老,能不能从农户手里买块地盖房子?很明显,不可能。
 
    农户有了宅基地使用权,可以在地上盖房子,房子属于农户的个人合法财产。那么,个人合法财产应该是可以随意处置的,卖给城里人行不行?不可能。因为你的房子占了集体土地,而土地又是集体无偿分配的,如果能把房卖给城里人,不就相当于改变了集体土地使用权人了么?这绝对不允许。现在好多小产权房就是这种情况——不管结果怎么样,有一点是肯定的:国家三令五申其“非法”。
 
    所以,按照现有政策规定,“城里人下乡买房养老”,只能是一个比较美好的愿望。
 
    另外,还有两点需要补充一下:
 
    宅基地房是可以在同集体内部成员之间流转的。前面提到,房子是个人合法财产,是可以处置的。但是,处置对象,仅限于同集体成员,并且需要经过村委会审批同意,私下交易还不行。
 
    前面提到一种外户人员可以使用宅基地的特殊情况:继承——是因为农户去世了,留下了可供居住的宅基地房。外户人员通过继承这个房子,进而有了农村宅基地的阶段性使用权——使用期限,仅限于所继承的房屋使用寿命,期间不允许对房子进行翻盖大修。当房子倒塌了,宅基地就被集体收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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