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0-10-27 20:48:46 文章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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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肯定不能这样定义——这里不存在“净身出户”的问题,除非自愿。
 
    看到题主的描述,似乎认为:唯一住房登记在儿子名下、一旦离婚自己就分不到房了,所以等同于“净身出户”了。
 
    这是完全错误的理解,因为:
 
    无论题主离婚与否,这套房子均与题主无关。
 
    以下分几个方面说明一下:
 
    房产,已经属于儿子
 
    夫妻二人将唯一房子登记在儿子名下,无论儿子是否成年(满十八岁),房产的产权人已经变更为儿子,与父母已经没有关系。
 
    这种登记过程,多数认定为是父母对子女的赠与,而且不可撤销——因为父母赠与给子女,从法律角度,认定这种赠与为“具有道德性质的赠与”,不可撤销。
 
    至于子女是否成年,唯一的区别在于:
 
    如果子女未成年,将由其监护人代为管理,但是不能随意处置。
 
    如果子女成年,由子女自己管理。
 
    因此,父母一旦离婚,涉及到的婚内财产分割问题,不涉及到本套房产。
 
    “净身出户”的条件,是主动放弃婚内共同财产
 
    一旦离婚,二人之间可分割的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夫妻之间应该会有其他共同财产,例如存款、现金等。
 
    如果有,双方均可主张对此部分财产进行分割,就不会涉及到“净身出户”的问题。
 
    当然,如果确实再没有其他财产了,也无所谓“净”的问题——本身就没有财产,谈净不净没有意义。
 
    发生净身出户的条件,就是夫妻之间通过《离婚协议书》的方式,一方主动放弃所有夫妻共同财产——协议书的约定,对夫妻双方具有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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