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1-01-24 22:47:53 文章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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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个人给出的结论比较简单:不出钱,不加名;出钱,加名。
 
    对方的思维上,里里外外不管怎么算,都已经在臆想着,自己结婚,必然会落下一笔财产。
 
    这里面,犯了三个错误:
 
    彩礼,是必须的
 
    彩礼停留在的是习俗层面,法律上禁止。
 
    在我国《民法典》中规定:
 
    第一千零四十二条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
 
    不管现实有没有操作性,至少法律明确了: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
 
    彩礼,是历来形成的一种习俗,给与不给,视当地的风俗情况而定。愿意给的,可以说成是“对方自愿”;不愿意给的,合法,是不是影响结婚,自己衡量。
 
    而按照女方的思维:这部分钱压根没有发生,却已经把它想象成自己的财产了;随后再用这笔莫须有的财产去换取男方房子的加名。
 
    不劳而获,是最有“性价比”的收入方式
 
    这即是开篇给出的个人结论:不出钱,不加名。
 
    没有任何付出的情况下,直接索要财产,跟“掠夺”恐怕没什么区别,而这种方式反映的直接动机,就是希望“不劳而获”——因为这是最有性价比的财产获取方式。
 
    试想,有那么多便宜事可沾么?
 
    婚姻,是用来做经济交易的
 
    有人说了:结婚,总得有个保障吧?
 
    什么叫保障?保障,从来都是自己给自己的,不要妄想把对自己的保障寄托于别人身上。
 
    而从索取对方财产角度,直接反应的思维就是:婚姻,必须给钱,这才叫结婚。那么,不是把婚姻当成“买卖”是什么?
 
    用经济来作为结婚的条件,多数情况下,从一开始就会对未来家庭生活留下话柄、埋下隐患。
 
    真正的态度应该是什么?
 
    还是希望公平的看待婚姻问题。
 
    财产上的公平是一个绕不开的话题。婚前财产,还是把边界界定的清楚一些为好——钱归各自,是最公平的,毕竟对方这部分钱财均与自己没有任何关系。
 
    这也是开篇给出的结论:如果出了钱,为公平起见,要按照双方的出资份额,把名字加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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